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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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诈必打,虽远必究
新浪财经· 2026-02-27 01:4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相关部门通过“断卡”、“断流”、“拔钉”及国际执法合作等高压打击手段,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了强大震慑并取得显著成效,彰显了司法主权和维护公民权益的决心 [1][3][5] 打击行动与司法成果 - 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 [1] - 在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中,明家、白家两大集团案已完成审理,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 白家犯罪集团实施多种犯罪活动,造成多名中国公民死伤,涉诈、涉赌资金高达数百亿元 [4] - 对包括外籍被告人在内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刑罚乃至极刑,展示了打击跨境电诈犯罪的努力和成效 [4] 跨境电诈犯罪的特征与挑战 - 电信网络诈骗具有成本低、收益高、易复制、难追查等特点,是突出的智能化、非接触性犯罪 [2] - 跨境诈骗集团呈现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并勾结当地势力逃避打击 [2] - 诈骗集团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更新犯罪工具,与执法部门的技术攻防对抗加剧 [2] -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对犯罪定义、构成要件、证据标准等不尽相同,双边多边执法司法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2] 打击策略与国际合作 - 依法重点打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骨干成员及庇护组织,并重点打击其实施的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犯罪行为 [3] - 通过“断卡”行动挤压犯罪空间,“断流”举措切断偷渡通道,“拔钉”行动缉捕境内外目标人员 [1][3] - 国际执法合作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多国积极配合移交电诈嫌疑人,提升了证据获取与司法审判效率 [1][5] - 白家犯罪集团案件的办结是与相关国家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的重大成果,为打击跨境犯罪合作树立了典范 [4] 法律依据与防范意识 - 中国刑法的“属地、属人、保护”三大管辖原则为打击跨境犯罪和为中国受害同胞讨回公道提供了法律依据 [5] - 越来越多的国家愿意将电诈犯罪嫌疑人移交中国,标志着中国司法主权在国际合作中展现出强大实践能力 [5] - 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可防性犯罪,提高公众对诈骗手段和危害的认识,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共同防范的浓厚氛围 [5]
4名参与电诈成员被执行死刑,中方回应
新浪财经· 2026-02-02 16:44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外交部表示,中方与缅甸等国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并将继续深化国际执法合作,加大力度打击相关犯罪活动 [1] 中国打击跨境电诈的立场与行动 - 中国有关部门已发布消息,对包括白家成员在内的4名参与电诈的罪犯执行死刑,此前已对明家的11名成员执行死刑 [1] - 一段时间以来,中方同缅甸等国积极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同铲除网、赌、电、诈的毒瘤 [1] - 合作旨在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国家的交往合作秩序,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1] - 中方将继续深化国际执法合作,加大力度打击电诈、网赌及其他相关的跨境犯罪活动,共同铲除赌诈的毒瘤 [1]
实施网络电诈,中方出手严打,明家犯罪集团11人被执行死刑
环球时报· 2026-01-30 06:40
案件判决与执行 - 中国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29日对明家犯罪集团案11名罪犯执行死刑 核心罪行包括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非法拘禁 诈骗及开设赌场 造成中国公民14人死亡 多人受伤[1] - 该犯罪集团长期盘踞缅北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和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 涉诈及涉赌资金超过100亿元人民币[1] - 该案一审于去年9月在温州中院宣判 被告上诉后 浙江省高院于去年11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同案另有5人被判处死缓 23人被判处5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1] 国际关注与解读 - 外媒如英国广播公司解读 此次判决意在向潜在的诈骗分子发出威慑信号[1] - 法新社与德国之声等国际媒体对案件判决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报道[1] 跨境打击犯罪合作 - 中国近年来加强与泰国 缅甸和柬埔寨等东南亚邻国的合作 以打击该地区猖獗的“诈骗中心”活动[2] - 据跨国有组织犯罪专家表示 已有数万名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国 中国公安部去年表示 超过7600名涉嫌网络赌博和电信诈骗的中国公民从缅甸妙瓦底被遣返回国[2] -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 中方同缅甸等国积极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取得显著成效 并将继续深化国际执法合作 加大打击力度[2] 全球诈骗产业规模 -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去年4月警告 网络诈骗产业正在全球蔓延 影响范围包括南美洲 非洲 中东 欧洲和一些太平洋岛国[2] - 根据美国国会下属的美国和平研究所报告 东南亚的诈骗团伙每年窃取金额超过430亿美元[2]
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被撤销柬埔寨国籍
新浪财经· 2026-01-10 21:17
中柬联合执法行动与陈志被捕事件 - 柬埔寨内政部应中国有关部门请求,于近日成功逮捕并遣返3名中国籍人员,包括陈志、Xu Ji Liang和Shao Ji Hui [1] - 自2025年6月27日至12月18日,中柬联合打击行动在柬埔寨共拘捕涉嫌参与网络诈骗人员4983人,涉案人员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4039人已被依法遣返原籍国 [8] - 中国公安部于1月7日在柬埔寨有关部门配合下,成功将重大跨境赌诈犯罪集团头目陈志从金边押解回国 [8] 陈志个人背景与犯罪集团情况 - 陈志原为中国福建连江县人,于2014年放弃中国国籍加入柬埔寨国籍,其此前所持有的柬埔寨国籍已于2025年12月依据《柬埔寨国籍法》经国王颁布王令正式撤销 [6] - 陈志于2015年在柬埔寨创办太子集团,业务横跨金融、地产、娱乐等多个领域,此后又申请获得了瓦努阿图和塞浦路斯国籍 [6] - 经查,陈志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诈骗、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犯罪,目前陈志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 官方表态与执法合作 -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打击网赌电诈犯罪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方同柬埔寨等国积极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取得显著成效 [10] - 中方愿意同包括柬埔寨在内的周边国家加大执法合作力度,以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国家的交往合作秩序 [10]
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被遣送回国,外交部回应
国际金融报· 2026-01-08 23:56
事件概述 - 中国公安部工作组于1月7日在柬埔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成功将重大跨境赌诈犯罪集团头目陈志(中国籍)从柬埔寨金边押解回国 [1] - 陈志是太子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涉嫌参与国际电信诈骗 [1] - 陈志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 犯罪指控与调查 - 经查,陈志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诈骗、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犯罪 [1] - 公安机关将于近期公开通缉首批陈志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坚决将在逃人员缉捕归案 [2] - 公安机关正告犯罪分子认清形势、立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2] 国际合作与官方立场 - 中方表示打击网赌电诈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1] - 一段时间以来,中方同柬埔寨等国积极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 - 中方愿意同包括柬埔寨在内的周边国家加大执法合作力度,以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国家的交往合作秩序 [1] - 中方一贯反对并依法打击黑客活动,反对出于政治目的散布与中国有关的虚假信息 [1]
陈志被遣送回国,外交部回应
财联社· 2026-01-08 15:44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合作 - 中国与柬埔寨等国在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积极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1] - 中方愿意同包括柬埔寨在内的周边国家加大执法合作力度以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国家的交往合作秩序[1] - 打击网赌电诈被视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1] 具体案件与黑客活动指控 - 涉嫌参与国际电信诈骗的太子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志在柬埔寨被捕并已被遣送回中国具体情况将由中方主管部门发布消息[1] - 中方一贯反对并依法打击黑客活动反对出于政治目的散布与中国有关的虚假信息[1]
涉嫌电诈的太子集团董事长陈志在柬埔寨被捕并被遣送回中国,外交部回应
新浪财经· 2026-01-08 15:3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外交部确认中方与柬埔寨等国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显著成效 并愿意继续加大执法合作力度 [1] 事件与官方回应 - 有媒体称涉嫌参与国际电信诈骗的太子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志已在柬埔寨被捕并已被遣送回中国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具体情况需关注主管部门发布的消息 [1] -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表示打击网赌电诈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1] 国际合作与成效 - 一段时间以来 中方同柬埔寨等国积极合作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取得了显著成效 [1] - 中方愿意同包括柬埔寨在内的周边国家加大执法合作力度 以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国家的交往合作秩序 [1]
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被遣送回国 外交部回应
经济观察网· 2026-01-08 15:37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合作 - 中国与柬埔寨等国在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积极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1] - 中方愿意同包括柬埔寨在内的周边国家加大执法合作力度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交往合作秩序 [1] 具体案件进展 - 涉嫌参与国际电信诈骗的太子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志在柬埔寨被捕并已被遣送回中国 [1] - 关于该案具体情况中方主管部门将发布消息 [1] 对黑客活动的立场 - 中方一贯反对并依法打击黑客活动 [1] - 中方反对出于政治目的散布与中国有关的虚假信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