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创业税费减免
搜索文档
税费诉求回音壁 | 第23期:一般纳税人看过来!这份留抵退税红利你的企业别错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09:27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 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条件是,其制造业等4个行业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2]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应的增值税销售额及预收款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及预收款的比重超过50% 2) 相比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每个月的新增加留抵税额都大于0 3) 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 - 其他行业纳税人申请退还新增加留抵税额的条件是:1) 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0 2) 第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3) 新增加留抵税额在1亿元(含)以内的部分退税比例为60%,超过1亿元的部分退税比例为30% [2]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可与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8][9]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重点群体(含脱贫人口、持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各省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10][11][12]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各省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12][13][14][15] 特定群体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16][17] -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17][18] - 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1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