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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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6岁独身女子身后事无人管?民政部门回答来了
新浪财经· 2025-12-20 16:46
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 - 《民法典》确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 其核心是确保遗产合理分配和有效管理 避免纠纷 保护继承人等合法权益 [1] - 继承开始后 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则由继承人推选或共同担任 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 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1] - 根据规定 村民委员会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 但居民委员会不能担任遗产管理人 [1]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与程序 - 根据上海市2024年出台的相关《意见》 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后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清单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处理被继承人债权债务 以及根据法院判决分配处置遗产等 [2] - 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需经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 由法院依法指定 [3] -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被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例如主动承担生养死葬扶养义务的人或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 遗产处置与分配流程 - 遗产不会直接被收归国有 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后 会先依法清理管理遗产 然后根据法院判决进行分配 [4] - 为逝者操办丧事支付费用的人或与逝者有债权关系的人 可向法院申请从遗产中支付相关款项 [4] - 在所有应处理事项完成后 若仍有剩余遗产 民政部门需向法院提起无主财产确认之诉 经法院判决认定后 剩余遗产才会收归国家所有 [4] 丧事承办相关规定 - 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死者没有近亲属时 其生前单位或临终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应作为丧事承办人 [5] - 死者生前约定的丧事承办人 或愿意承办丧事的其他亲属 也可作为丧事承办人 [5] -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不能直接处置遗产用于购买墓地 但丧事承办人支付的合理丧葬费用可向法院申请主张 若获法院支持 民政部门将按判决从遗产中划拨 [6] 意定监护制度 - 根据《民法典》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可通过书面形式与其近亲属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 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7] - 该监护人在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 履行监护职责 [7] - 监护职责包括生活照料 财产管理 医疗决定以及处理身后事等 [7]
老人去世“无继承人” 由谁担任遗产管理人(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12-18 06:11
案件背景与判决执行 - 成某与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甘某需偿还成某借款本金85.6万元及相应利息 [1] - 判决执行受阻,因甘某个人财产与其关联公司财产存在混同,需先进行个人财产清算 [1] - 2023年甘某去世,其遗产法定继承人(3个女儿)均声明放弃继承权,导致遗产陷入无人继承也无人管理的状态 [1] 遗产管理人指定争议与法律依据 -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甘某的遗产管理人应由县级民政部门还是村民委员会担任 [1] - 根据《民法典》,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时,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 - 申请人成某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2] 法院审理与最终判决 - 法院认为在遗产无人管理的情况下,指定遗产管理人具有应当性和紧迫性 [1] - 考虑到某县民政局更了解辖区内公民情况,且甘某遗产主要在城区且跨街区,由其担任管理人适宜性及权威性较高 [2] - 法院最终判决指定某县民政局为甘某的遗产管理人 [2]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与债权人权益保障 - 遗产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包括清理遗产、确认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 [2] - 债权人应主动向指定的遗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权利凭证 [2] - 遗产管理人将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公平、有序地清偿债务,以保障债权人权益与社会经济关系稳定 [2]
北京一女士去世无子女,亲戚分割100多万元,400余万元房产收归国有!律师解读
新浪财经· 2025-08-05 16:57
遗产继承案例 - 北京张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00多万元现金和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法院判决现金由亲戚共同继承,帮扶较多的亲戚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房产收归国有[2][4] - 上海一位老人猝死后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产,法院判定堂弟继承130万元,其余收归国有[2] - 两起案例均因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且未立遗嘱,符合民法典关于无人继承遗产收归国有的规定[3][6] 遗产分配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遗产,法院需根据扶养时间、经济成本等综合认定[10] - 民法典第1160条明确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房产因价值过高(400万元)超出合理补偿范围被收归国有[11] - 旁系亲属需证明实际扶养行为(如长期送医、病历签字)才能参与分配,日常走亲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扶养[5][10] 民政部门管理机制 - 上海2024年出台文件细化遗产管理流程:委托专业机构核查财产、法院确认无主后拍卖房产注入财政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领域[12] - 当前法律对民政部门处理复杂遗产问题(如税务、债务)缺乏操作细则,需进一步量化规定[9] 遗嘱订立趋势 - 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近十年遗嘱订立平均年龄从77.43岁降至67.82岁,60岁以上人群主要财产为不动产(占比最高)和银行存款[13] - 2023年60-70岁老年人遗嘱订立比例达60.07%,未婚人群订立遗嘱44.63%是为照顾父母[13] - 中华遗嘱库推出免费指定遗产管理人服务以降低继承纠纷风险[14]
北京一女士去世无子女,亲戚分割100多万元,400余万元房产收归国有!律师解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5 09:00
遗产继承案例 - 北京张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00多万元现金和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 法院判决现金由亲戚共同继承 房产收归国有[1][3][4] - 上海一位老人猝死后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产 法院判定堂弟继承130万元 其余收归国有[1] - 两起案例均因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且未立遗嘱 引发旁系亲属遗产争夺[2][3]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根据亲戚对张女士的实际扶养行为分配现金遗产 主要扶养人获20%份额 其他亲属各10%[4] - 法官强调"走亲戚"不等同法律上的扶养 需考察具体贡献程度[4][9] - 房产收归国有依据《民法典》第1160条 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5][9] 法律规则解析 - 法定继承人范围限定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8][9] - 旁系亲属需证明尽到扶养义务才可分得遗产 依据《民法典》第1131条[9] -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需完成公益转化 上海已出台细则规范资产处置流程[10] 遗嘱现状数据 - 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订立遗嘱平均年龄从77.43岁降至67.82岁 年轻人比例上升[11] - 60岁以上人群主要财产为不动产(占比最高)和银行存款[11] - 2023年60-70岁人群遗嘱订立比例达60.07% 随年龄增长比例递减[11] 行业服务动态 - 中华遗嘱库推出遗产管理人公益服务 提供免费指定服务[12] - 未婚不婚人群订立遗嘱占比上升 44.63%为照顾父母 29.06%为防止财产下落不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