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分权与集权

搜索文档
金融人·事|金融副省长更迭与使命变迁
界面新闻· 2025-03-26 16:00
金融副省长的历史与演变 - 金融副省长最早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截至目前共产生45位,其中34位在2016年后产生 [3] - 最早的金融副省长案例是1993年刘明康和姚中民分别由中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和建行河南省分行行长升任副省长 [5] - 2016年后金融副省长呈现密集增加态势,成为制度化安排,省级领导班子中始终有金融专业干部 [9][11] 金融副省长的来源与背景 - 31位金融副省长中,21人来自国有大行副行长,占比三分之二 [13] - 7人来自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央行3人、金融监管总局1人、证监会3人) [13] - 19位金融副省长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超过六成,专业多为经济、金融、管理类 [12] - 部分金融副省长有出国学习和工作经历,具备国际视野 [13] 金融副省长的职责与作用 - 金融副省长在化解地方债务及国企债券违约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如召开债券投资者恳谈会 [14] - 金融副省长经常作为地方政府代表与中央金融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5] - 金融副省长在地方金融改革中扮演关键角色,如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 [9] 金融副省长的职业发展路径 - 金融副省长开始出任金融监管部门一把手,如李云泽2023年调任金融监管总局局长 [17] - 金融副省长频繁出任大行董事长或行长,如陈怀宇调任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葛海蛟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19] - 金融副省长还调往其他金融央企,如王浩调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董事长 [19] 金融体系变革与金融副省长 - 1990年代中后期金融资源配置权力被全面上收,推动国有大行公司化改造和设立跨省大区分行 [6] - 2017年省级金融办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其负责人开始升任副省长 [7] - 中央向地方让渡部分金融管理权限,如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党务工作交由地方管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