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融租赁SPV
icon
搜索文档
临港试点金融租赁SPV扩围 纳入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业母机等四个领域设备资产
解放日报· 2025-07-18 09:43
新政核心内容 - 临港新片区放宽金融租赁SPV租赁标的物范围至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业母机四大领域,重点支持前沿产业[1] - 业务主体从临港本地金融租赁公司扩展至全国范围金融租赁公司在临港设立的SPV[1] - 金融租赁服务结合融资与融物功能,通过分期支付租金减轻企业现金流与资产负债压力[1] 行业应用案例 - 集成电路产业高端化发展需要昂贵设备(如光刻机售价1000万-1亿美元),租赁模式可缓解财务负担[1] - 2021年原SPV租赁物范围限定为飞机、船舶等传统设备,2023年6月首次扩围至集成电路和算力设备[2] 政策实施效果 - 试点启动后已有160余家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其中超50%首次在临港设立SPV[2] - 6家金融租赁公司完成试点项目落地,覆盖新政四大领域,总资产规模近40亿元[2] 跨境金融创新 - 新政优化跨境服务机制,包括推进外币直接借款、便利对外债权登记、鼓励人民币跨境结算[2] - 预计将带动跨境租赁业务规模显著扩大,算力设备离岸租赁、新能源设备跨境租赁需求激增[3] 配套服务发展 - 临港将吸引法律、评估、税务等专业服务机构集聚,依托融资租赁一站式平台提供服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