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业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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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非车险业务“报行合一”新规落地 长期利好险企降本增效
新浪财经· 2025-10-15 08:18
华西证券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优化考核 机制、加强费率管理、严格条款费率使用等方面规范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要求合理设置非车险业 务预定附加费率和手续费率水平,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 降本增效、提质扩面。《通知》有助于解决非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低费率、高费用、责任泛化"问题, 遏制恶性竞争和行业亏损;引导行业回归保险本源,提升承保盈利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对于险企而言,短期或推高合规成本,但长期利好降本增效,改善综合成本率。 ...
监管强化保险费率管理 推动非车险产品使用符合备案内容
经济观察报· 2025-10-14 09:43
经济观察网 据新华财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非车险领域经营 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重点在六方面强化要求。一是优化考核机制,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 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二是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 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三是规范保费收入管理,要求财产 保险公司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严格财务管理。四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未按照规定 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 处罚。五是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六是发挥行业组 织支撑服务作用,有序推动非车险标准化建设,为提升非车险经营质量和监管实效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监管强化保险费率管理 推动非车险产品使用符合备案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融时报· 2025-10-13 09:08
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非车险业务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维护保险 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 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责任编辑:杨喜亭 《通知》按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非车险领域 经营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重点在六方面强化要求。一是优化考核机制,推动财产保险公司非车 险业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二是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 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三是规范保费收入管理,要求 财产保险公司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严格财务管理。四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未按照 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 行政处罚。五是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增强保险消费者获得感。六是发挥行 业组织支撑服务作用,有序推动非车险标准化建设,为提升非车险经营质量和监管实效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的发布,是金融监管总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 ...
金融监管总局加强财险监管 非车险“报行合一”正式落地
中国经营报· 2025-10-11 12:25
核心监管通知发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理性竞争、降本增效、提质扩面,促进高质量发展 [1] 非车险市场概况 - 非车险业务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2024年非车险保费收入达7770亿元,近5年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0% [1] 监管重点方向 - 优化考核机制,推动行业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 [2] - 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 [2] - 规范保费收入管理,要求公司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严格财务管理 [2] -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违规使用条款费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2] - 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增强消费者获得感 [2] -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有序推动非车险标准化建设,为提升经营质量和监管实效提供支撑 [2] 费用管理具体要求 - 公司应严肃财经纪律,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 [2] - 加强手续费核算管控,支付的中介费用不得超过产品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 [2] - 不得通过宣传费、技术支持费、防预费等方式变相支付手续费,不得通过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2] 监管执行与检查 - 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将加强经营指标监测,对于手续费率超备案水平或综合费用率异常变动的机构及时开展监管约谈、现场检查 [3] - 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公司和中介机构相关问题强化同查同处 [3]
非车险“报行合一”新规11月起实施 严格执行经备案条款和费率,不得虚列费用变相突破手续费率上限
证券时报· 2025-10-11 03:42
这也意味着"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实际执行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要与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 保持一致,不得通过虚列费用、拆分保费等手段突破备案标准)监管将全面延伸至非车险领域。相关规 定将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10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 司优化对非车险业务的考核机制,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 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 在经营管理费用方面,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明确为保险销售支付的中介费用 不得超过产品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不得通过宣传费、技术支持费、防预费等方式变相支付手续费,不 得通过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变相突破报备的手续费率上限。 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通知》明 确,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要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下一步,将指导各派出机构和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政策落实,稳步推进非车险监管要 求落地见效,更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文 ...
中国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
中国新闻网· 2025-10-10 21:12
中国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 中新社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0日对外公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 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推动其理性竞争、降本增 效、提质扩面。 车险长期以来是中国财产保险公司最主要的业务种类。今年前8月财险公司实现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 6006亿元人民币,占全部保费收入近半壁江山。但随着车险市场增量受限,业内认为责任险、健康险等 非车险正成为险企业务转型的核心方向。 聚焦非车险领域出现的经营不规范、非理性竞争等问题,《通知》提出优化考核机制,推动财产保险公 司非车险业务经营理念,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规范产品开发使用,强化保险费率 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符合备案内容。 在规范保费收入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完善信息系统、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严格财务 管理。监管部门同时明确,将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编制或提供虚假 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行为,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通知》还提及,推动改进非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提升服务 ...
金融监管总局:开展非车险业务不得以压降费用等为名,降低正常保险服务标准
北京商报· 2025-10-10 19:20
《通知》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要推动辖区财产保险机构改进非车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提 升监管实效,推动非车险业务向保障充分、定价合理、市场规范、服务优良方向发展,努力提升消费者 获得感。财产保险机构不得以压降费用等为名,降低正常保险服务标准。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 ...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公司要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发展
北京商报· 2025-10-10 19: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优化考核机制方面,《通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降低保费规模、业务 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要求,有效提高合规经营、质量效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核权重。财产保险公 司要结合市场承载能力和自身发展基础,合理规划非车险业务发展,加快由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 量、效益转变。 ...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公司开展非车险业务不得委托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北京商报· 2025-10-10 19:20
《通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应履行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责任,不得委托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 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支付手续费。保险中介机构应配合财产保险公司执行各项 监管要求,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价值相匹配的手续费水平,真实、合理核算各项收入支出,严禁账外经 营。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 ...
金融监管总局:开展非车险业务应科学厘定保险费率,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
北京商报· 2025-10-10 19:20
《通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应持续加强主险和附加险条款费率的规范使用,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 款和保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特别约定、批单、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实质改变 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责任,不得通过违规拆分保险标的、拆分保险金额、更改被保险人属性、更改标的使 用性质、提高或降低免赔额(率)等形式变相调整保险费率。 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0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循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合理设置预定附加费率 和手续费率水平,不得设置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高额费用。主险精算报告和附加险备案材料应明确列示 预定附加费率、平均手续费率和逐单手续费率上限。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费率定期回溯和动态调整机 制,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偏差过大时,应及时调整并重新备案,必要时应先行停售相关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