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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0:2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1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1164.7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68亿元,资金于2023年8月2日全部到位[1] - 募集资金已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已将此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专户[2] -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已变更为"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2] 本次资金补充计划 - 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 - 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2] - 预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费用[2] 决策程序与监管合规 - 该事项已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 - 保荐机构认为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要求[4] - 保荐机构确认该举措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原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且符合股东利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