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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偿付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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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四部曲”系列报告之三:综合收益率视角下的机构配债逻辑
长江证券· 2025-10-28 09:46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核心观点 - 聚焦保险自营、资管机构(不含公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分析其综合收益率计算中的成本因素、政策影响及配债偏好 [3] - 不同机构配债偏好不同,主要因影响综合收益率的因素存在差异,整体上银行自营配置以利率债为主,保险配置倾向长期债券投资,基金则偏好政金债与信用债 [3] 各部分总结 保险自营 - 保险自营偏向长期投资,受资产负债端匹配和偿付能力要求约束,配债更偏好中长期债券,综合收益率计算除税收成本外,还需考虑风险偿付成本 [17] - 风险偿付成本计算公式为信用风险基础因子×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年化综合收益率,信用风险基础因子受久期与信用评级影响,政府债券为 0,非政府债券随信用评级下调、久期拉长而升高 [18][19] -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对风险偿付成本影响明显,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起决定性作用 [24] - 保险资管业务范围广泛,资金来源多样,系统内保险资金 2023 年占比达 67.63%,保险资管运营业务适用 3%增值税率,其他业务适用保险自营税率,非资产管理运营业务需考虑风险偿付成本 [28][29] - 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利率债相比企业债、金融债对保险自营更有投资性价比,期限在 5Y 以上的非政府债券综合收益率多为负值 [33] 资管机构(不含公募基金) - 2025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的债券税收新规推动机构重新测算新老债券综合收益率,平衡过程有三种情景 [9] - 新券名义收益率完全上行,10Y 国债、国开债、地方政府债等新券名义收益率上升 6 - 7bp;老券名义收益率完全下行,最终“打平”值低于新券上行情景;新老券名义收益率同时变动,理论收益率介于前两种情景之间 [37][41][46] 公募基金 - 公募基金综合收益率计算只考虑税收成本,在利息收入所得税、资本利得等方面有税收政策优惠,相比其他机构有节税优势 [50] - 2025 年 9 月费率新规落地,债券型基金吸引力下降,短期持有成本上升,削弱其“流动性工具”属性 [51] - 动态测算显示,公募基金在资本利得方面免税优势明显,2025 年 1 - 9 月持有收益高于资管机构和银行自营 [53] - 银行自营通过基金间接投资可规避所得税征收,得到较高综合收益率,但费率新规对赎回费率的调整影响银行实际收益率,银行可能重新权衡投资性价比 [55] 机构配债行为 - 银行自营以利率债为主,同业存单配置受流动性管理需求驱动,未来通过基金间接投资比例可能下降 [11] - 保险机构以中长期债券为主,偏好利率债,尤其青睐地方政府债,也会适当配置信用债和同业存单,持债周期长 [71][72][75] - 公募基金偏好政金债和信用债,倾向中短期限品种,货币基金重点配置 1Y 以内同业存单与政金债,与农商行在 7 - 10Y 政金债上呈现“买卖互补”特征 [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