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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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市监罚〔2026〕10号
新浪财经· 2026-02-24 22:11
行政处罚核心事实 - 公司因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被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景)市监罚〔2026〕10号,处罚日期为2026年02月12日[1] - 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详细的处罚文书[2] 违规行为法律依据 - 处罚依据为《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涉及违反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1] - 具体违规条款涉及食品标识应标注但未按规定标注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信息、配料清单、产品标准代号等[1] 食品标识合规要求摘要 - **食品名称标注要求**:应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或不会引起误解的常用名称;使用“新创名称”等时需在邻近部位标注真实属性名称;混合食品需反映混合属性;仿生食品需冠以“人造”、“仿”或“素”等字样并标注真实属性[1] - **产地与生产者信息标注要求**:食品产地应标注到地市级;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并能承担质量责任的主体,根据生产模式(如独立公司、分公司、委托加工、分装)有具体标注规定[1] - **配料与标准标注要求**:配料清单需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标注,直接使用的甜味剂、防腐剂等着色剂需标注具体名称;应标注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标准有要求时还需标明质量等级、加工工艺[1]
被模糊的“100%椰汁”:包装标识“严管”应尽快落地
齐鲁晚报网· 2025-10-17 16:18
行业标准与消费者认知差异 - 根据国家《饮料通则》,将浓缩果汁加水还原至原浓度可标注为“100%果汁”,但该标准定义与消费者普遍理解的“不含水纯果汁”存在显著差异 [2] - 浓缩还原果汁与直接榨取的非浓缩还原果汁在口感和营养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但“100%”标识易使消费者将其等同于“不掺水”的原汁 [2] - NFC果汁采用英文标注“not from concentrated”,概念不普及且存在辨识门槛,缺乏清晰的中文标识导致消费者困惑 [2] 市场乱象与监管动态 - 电商平台出现销量颇高的“NFC果汁”产品,其配料表中除NFC果汁外还含有水、浓缩果汁等其他成分,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3]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标识应清楚明显、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办法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 [3] - 新规对违反标识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罚办法,并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行业规范建议 - 当前依赖消费者自行通过查看配料表等攻略辨别果汁真伪,不能替代监管责任,需从法规层面解决根本问题 [4] - 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外包装醒目标注“原汁不掺水”或“浓缩果汁还原”,使产品性质一目了然 [4] - 清晰的包装标识可避免商家利用“100%果汁”等概念玩文字游戏,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