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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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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
券商中国· 2025-08-04 21:10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期有纳税人收到了税务部门通知,告知其需要依法办理境外所得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 有的纳税人表示,自己在境外投资股票,并且单笔交易有赚有亏,不知是否应该缴纳税款。有的纳税人纠结于境外股票交易的盈亏核算方式,特别是长期持股产生 的亏损能否抵扣其他收入。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当适用20%的税率按次征收。其中,个人在境内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没有免税规定,需要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申报纳税。"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解释说。 业内人士指出,加强境外所得税收监管是加大对高收入调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法治公平和共同富裕。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取得境外所得应依 法申报纳税。 据了解,我国已参加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也就是CRS。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发的全球税务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利用CRS可以 获取居民个人境外金融账户相关数据,通过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比对,税务部门能够精准发现居民是否存在少报境外收入的行为。 记者关注到,今年3月底,湖北、山东、上海、浙江等地税务部门发布了对 ...
加强个人境外收入监管,境外买卖股票收入也要缴税
金融时报· 2025-08-04 18:29
据悉,对境外直接进行股票交易所得征税,是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通行做法。对于境外股票交易属于财产 转让,我国按次计征,简单来讲,就是转让一次股票,就需要按照当次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股票交易可能涉及多次,并且有亏有赚,这时应该如何计税?《金融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股票交易频次高、价格波动大,如果按每笔 交易计税且不允许抵扣亏损的话,税负较重,计算难度也比较大。因此,为了更加合理的征收,我国税务部门在征管时,允许纳税人按照纳税年 度盈亏相抵,但不允许跨年互抵。 "目前税务部门允许个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在年度内盈亏互抵,这既充分体现量能负担原则,也解决了纳税人税款计算的复杂性问题,操作上更加 简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也有纳税人提出疑问,不同年度的境外股票交易也存在盈亏问题,这种情况是否允许跨年度盈亏互抵?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按年申报纳税,没有明确股票交易的亏损结转问题。据了解,有些国家对个人股票交易所 得允许按年度盈亏互抵,部分国家允许当年未抵扣完的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这些国家大多实行综合税制,股票交易所得需要与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