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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2366热点问答(互联网平台)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4 09:16
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规则 - 向平台企业支付的佣金、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包括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基础技术支持、广告推广、交易撮合等服务而收取的软件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广告服务费、交易佣金等[3] - 互联网平台的不同运营主体分别收取的佣金、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应由涉税信息的报送主体合并计算填报[3] - 示例:甲平台由A、B、C、D企业共同运营,其中A企业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李某店铺7月至9月成交总额20万元,平台向B企业支付5000元,向C企业支付4000元,向D企业支付1000元,向李某支付19万元,A企业应报送李某店铺“收入总额”20万元和“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合计金额”1万元[4] - 示例:用户充值1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王某,平台企业A将1万元全额确认收入,并在王某账户计入价值5000元的虚拟币,A企业应报送王某“收入总额”5000元,“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合计金额”0元[4] -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按规定报送MCN机构、网络主播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6] - MCN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取得直播相关收入并向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支付款项的,应按规定报送网络主播及合作方的涉税信息[6] - 示例:网络主播刘某与MCN机构B在平台A合作,第三季度直播间打赏收入200万元,平台将收入全部支付给B机构,B机构向刘某支付100万元,平台A需报送刘某身份信息及B机构身份和收入信息,并将B机构标识为“专业服务机构”,同时报送关联关系表[6] - 平台内经营者B机构应报送网络主播刘某的涉税信息,在《网络直播涉税信息报送表》中“劳务报酬”栏次填写支付给刘某的收入100万元[7] - 若B机构向网络主播刘某的合作方C企业支付直播打赏收入100万元,则B机构应报送C企业的涉税信息,在《网络直播涉税信息报送表》中“收入总额”栏次填写支付给C企业的100万元[8] - 若B机构同时向C企业支付100万元并向刘某支付80万元,则B机构需分别报送C企业和刘某的涉税信息[9] - 若平台将直播打赏收入分别支付给B机构140万元和刘某60万元,B机构再向刘某支付10万元,则平台A需报送B机构和刘某的相关涉税信息及刘某的收入信息,B机构需在“劳务报酬”栏次填写支付给刘某的10万元[9][10] - 平台内经营者同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若已按规定报送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涉税信息,可不重复报送[11]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 政策适用主体为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22] - 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以及列明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部分予以退还[23] - 出口货物若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若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23] - 适用条件: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未办理备案登记的也可实行上述政策[25] - 企业应在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26] - 除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外,企业还应妥善留存出口业务相关的购销合同、运输单据、委托报关单据等备案单证以备核查[26]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 确认工作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32] - 确认渠道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32] - 待确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6项[32]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34]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34] - 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根据城市类型确定: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为每月800元[37]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独生子女按此标准定额扣除[41] -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43] -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43] - 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44] -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49][50] -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可由夫妻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52] -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53] - 大病医疗扣除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进行,医药费用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51][57]
近期12366热点问答互联网平台企业相关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12 21:22
平台费用构成与报送规则 - 向平台企业支付的佣金、服务费包括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基础技术支持、广告推广、交易撮合等服务而收取的软件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广告服务费、交易佣金等[3] - 互联网平台的不同运营主体分别收取的佣金、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应由涉税信息的报送主体合并计算填报[3] - 在例1中,店铺成交总额20万元,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合计金额为1万元,由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A企业作为报送主体在10月报送期内报送[4] 直播打赏收入涉税信息报送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按规定报送MCN机构、网络主播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MCN机构在向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支付直播相关收入款项时,也需报送其涉税信息[6] - 在情形一中,直播间第三季度打赏收入200万元全部支付给MCN机构(B机构),该机构向网络主播刘某支付100万元,平台企业A需报送双方身份信息并将B机构标识为“专业服务机构”[6] - 平台内经营者B机构需填报《网络直播涉税信息报送表》,在“未取得登记证照的网络主播、其他自然人”栏次填写网络主播刘某的身份信息及100万元劳务报酬[7] 多重支付场景下的信息报送 - 在情形四中,平台将直播打赏收入200万元分别支付给B机构140万元和网络主播刘某60万元,B机构再向刘某支付10万元,平台企业A需同时报送B机构和刘某的收入信息[9] - 平台内经营者B机构在此场景下,需在报送表中于“劳务报酬”栏次填写支付给网络主播刘某的10万元收入[10] - 若平台内经营者同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并已按规定报送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涉税信息,则可不再重复报送[11]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公众服务”下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潜在合作伙伴是否为A级纳税人[20][22] - 查询时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等信息进行搜索,系统会显示A级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若无信息则表明不是A级[23][26][27] - 该名单按月更新,通过补评、复评、修复等进入A级纳税人名单的,将在下月公布[24]
又到毕业季:新闻传播专业学生就业方向调查
第一财经· 2025-06-17 19:12
新闻传播专业就业趋势 - 新闻传播专业学生就业路径呈现多元化特征,不再局限于传统媒体行业 [1] - 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和泛体制岗位成为新传学生的主要择业方向 [2][4] 互联网企业就业情况 - 超过半数(55.56%)新传在校生倾向于到抖音、小红书、美团等平台型企业就职 [2] - 新传专业人才核心能力包括内容创作、传播策划、用户洞察,适配岗位包括品牌宣传、新媒体运营、公关等 [2] - 互联网企业吸引力在于扁平化管理方式以及岗位技能与校内课程的高度匹配 [3] 泛体制岗位就业情况 - 一半(50.00%)新传在校生将央国企作为择业选择,主要看重工作稳定性高以及宣传岗位的专业对口性 [4] - 新传学生与泛体制宣传岗位所需的撰写材料、拍摄剪辑视频等技能高度契合 [4] 新闻媒体行业就业情况 - 44.44%新传在校生希望进入新闻媒体机构,吸引力在于专业对口、工作时间弹性和实现新闻理想 [4] - 在已就业的新传背景毕业生中,近五成(48.39%)目前仍在新闻媒体行业就职 [6] 求职挑战与能力差距 - 61.11%新传在校生在求职中遇到"没有相关实习经历"的问题 [6] - 33.33%新传在校生表示"双非难以获得好机会",其中75%想去平台型公司,58.33%想考公务员 [6] - 行业跨界竞争加剧挑战,企业更关注实践经验如账号涨粉数据、爆款案例等 [5] 学科培养与课程优化 - 超过七成有新传背景的受访者认为专业需要优化课程,建议增加营销运营实战、数据分析技术与AIGC工具应用课程 [7] - 专业教育与行业需求存在错位,行业发展速度超越了院校培养体系的更新节奏 [5][6] - 对应届生而言,掌握剪映、Canva等新媒体工具和基础数据分析已成为标配,熟悉AIGC工具的候选人更具竞争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