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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子公司伪造合同虚增营收,交易造假被揭露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6-24 18:12
公司违规事件 - 新宁物流于2023年7月5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已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2023年4月27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下属贵州亿程和重庆亿程在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存在系统性造假行为[2] - 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伪造合同虚增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重庆亿程虚增营业收入9,261,561.57元,合计虚增105,120,500.89元,占公司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2] 财务造假细节 - 贵州亿程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篡改为销售及服务合同,并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2] - 重庆亿程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及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2] - 造假涉及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五家客户和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企业[2] 投资者维权 - 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3] -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正在征集索赔,律师费在实际获赔后收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