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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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水“常规化”解缺水之渴
大众日报· 2025-12-17 09:07
节约用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意见》聚焦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非常规水利 用、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分别提出推进措施。包括统筹推进灌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化工园区非常规水 利用比例应不低于35%;加强再生水回用设施及输配管网建设,推动沿海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充分利用 淡化海水;加强饮用水生产以及现场制售饮用水的节水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高质量建设节水 型社会先行先试;实施水效提升行动,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等。 "开发利用非常规水,对于增加供水、减少排污、优化水源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也是节水挖潜的有效举措,对于像我省这样面临严重缺水问题的地区而言,发挥非常规水的第二水源作 用,尤其重要。"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傅维香介绍,目前,我省已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在 下达各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明确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目标。同时,推动化工园区非常规水配置 比例不低于35%,在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等环节,对具备条件的企业优先配备非常规水,促进 应用尽用。 目前,非常规水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环境等领域,呈现多元利用格局。2024年全省 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0.52亿立方米 ...
中国水权交易所陕西省交易服务中心成立
中国新闻网· 2025-12-13 11:21
行业与市场发展 - 中国水权交易所陕西省交易服务中心成立,成为全国第三个、西北地区首个区域水权交易平台,标志着陕西省水资源市场化配置迈出关键一步 [1] - 陕西省交易服务中心是国家级水权交易平台在陕落地的重要载体,由陕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将构建涵盖交易全流程、交易类型全覆盖的智慧化平台 [4] - 该中心负责全省用水权交易服务、市场推广及业务协同,旨在推动水资源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 [4] 交易活动与模式 - 首批3宗用水权交易达成,共新增交易水量503万立方米,交易金额合计282.2万元 [2] - 定边县水资源服务中心与长庆油田公司第五采油厂的水权交易,为陕西省首单采用“无偿收储+有偿配置”模式的用水权交易,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 - 渭南市港口抽黄工程管理中心与潼关县雄关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跨行业水权交易续签、勉县汉惠渠灌溉服务中心与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权交易,构建起“农业节水—集约利用—跨行调配—供水保障”的长效机制 [2] 制度与金融创新 - 陕西省水利厅加快健全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修订《陕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印发《陕西省用水权收储管理办法(试行)》 [4] - 联合金融机构印发《陕西省取水权抵(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在全省推广“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 [4] - 当日同步完成“取水贷、节水贷”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水利厅、陕西水务发展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持续深化合作,助力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2] - “收储-交易-金融”三位一体的用水权管理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4] 服务模式与平台功能 - 筹建中国水权交易所陕西省交易服务中心,探索“市场培育+交易撮合+服务支撑”全链条服务模式,积极推动用水权交易落地实施 [4]
松辽水利委员会组织开展基于遥感的农业用水量核算和违规取用水情况调查工作
水利部网站· 2025-12-11 15:21
行业监管动态 - 农业取用水管理因点多面广、计量基础薄弱、实际灌溉面积底数不清,成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点和难点[1] - 松辽水利委员会以用水紧张的拉林河流域为试点,开展了农业用水量核算和违规取用水情况调查[1] 调查方法与技术应用 - 调查采用卫星遥感解译与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手段[1] - 重点调查了拉林河流域农业种植面积和实际灌溉面积,并结合已有遥感调查成果对比分析其变化情况[1] - 根据各区域不同农业用水定额,核算出拉林河流域2024年农业灌溉用水总量[1] - 依托取用水管理平台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开展了农业灌溉取水口位置、灌溉用水范围落图工作[1] - 以行政村为单元逐一识别疑似违规取用水问题[1] 调查范围与复核工作 - 调查覆盖拉林河流域五常、舒兰等6个县(市、区)[1] - 在每个县选取15至20个抽样点进行了现场复核[1] - 对地方通过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填报的相关用水数据进行了进一步复核[1] 后续监管措施 - 松辽委将就调查发现的问题征求相关省份意见并要求进一步核实[1] - 将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重点流域用水总量管控[1] - 旨在强化流域取用水监督管理,推动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落地[1]
厦门市发布2024年水资源公报
水利部网站· 2025-12-04 11:25
水资源总量与供需态势 - 2024年厦门市水资源总量为14.948亿立方米,高于多年平均值且较上年增加 [1] - 全市总用水量(不含河道生态补水)为75724万立方米,较上年增加5.23% [1] - 本地水资源利用率为22.60% [1] 人均水资源与用水指标 - 全市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为279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45% [1] - 人均综合用水量为142立方米,较上年增加5.19% [1] 节水型载体与制度建设 - 节水型公共机构累计建成803家,其中281家入选全省第二批节水型单位 [2] - 累计建成8家省级节水型高校,包括厦门大学等3所高校在2024年成功创建 [2] - 出台《厦门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全年推动170家用水单位完成测试 [2] 节水投资与成效 - 用水单位累计投入节水资金8653万元,实现日均节水量1.82万立方米 [2] - 完成水权交易4单,交易水量共计810.85万立方米,交易金额位居全省首位 [2] 节水型社会创建进展 - 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通过省级审核,完成全域创建任务 [2]
水利部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水利部网站· 2025-12-03 00:33
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 水利部2017年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 -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以公开推进工作落实、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兴水惠民 [2] 围绕"放管服"改革加强信息公开 - 动态更新发布行政权力清单,在门户网站公布水利部保留的17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清单 [3] - 全面清理公布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废止规章3件、修改17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宣布失效14件、修改13件 [3] - 水利部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面上线运行,17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平台已注册用户2991个,共登录30656人次 [3] - 2017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798件,办结1461件,满意率达到100% [3]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的40件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网站全文公开 [3] 围绕水利建设管理加强信息公开 - 按月调度会商并向社会公开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4] - 2017年全国水利系统共有19424个项目进入交易市场交易,占招标项目总数的98.98%,其中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达到95.06% [4] - 进场交易额3139.44亿元,占总交易额的95.06% [4] -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公开1.2万家从业单位、77.1万名从业人员的104.3万条信用信息 [4] - 发布良好行为记录5.6万条、不良行为记录456条,公布4320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4] 围绕民生水利加强信息公开 - 在水利部网站开设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措施、方案制定等信息 [5] - 2017年编发汛情旱情动态120余期、每日雨水情122期,发布重要洪水预报2856站次、水情预警1328次 [5] - 公布471条河流超警、96条河流超保、20条河流超历史的河道信息 [5] - 及时通报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和举措,公布2016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5] 围绕公共资源配置加强信息公开 - 通过水权交易系统完成31单交易,交易水量8.07亿立方米,交易金额5.16亿元 [6] - 在水利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度水利部部门预算和2016年度水利部部门决算 [6] - 预决算支出公开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6]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2017年水利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95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40条 [9] - 人事管理类信息31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139条,水利简报类信息50条,水利公报类信息4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5100条 [9] - 水利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20条 [9] 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 水利部网站群2017年总浏览量8.7亿次,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总浏览量859万次 [11] - 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4期,刊载涉及水利的法规性文件、水利部重要发文、数据公报等70件 [12] - 围绕社会关注的水利热点举办5次新闻发布会,部领导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在央视新闻频道进行直播连线报道3次 [14] - "中国水利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7条,"中外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0余条,"节水护水在行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0条 [16] - 今日头条发稿累计阅读量超过65万人次 [16]
【省水利厅】陕西8条河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通过技术审查
陕西日报· 2025-12-02 06:44
审查会议与方案通过 - 大峪河、浊峪河、武申河等8条河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通过技术审查 [1] - 会议听取了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及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 [1] - 与会专家和代表讨论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控制断面指标设定及保障措施等关键内容 [1] 方案评价与完善建议 - 水量分配工作思路清晰,基础资料翔实准确,技术路线与分析计算方法合规,分配成果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 [1] - 编制单位需进一步对接相关市水利部门,共同核定供水量配置结构、用水控制指标及河道控制断面位置等内容 [1] - 方案需按时间节点和有关意见修改完善 [1] 工作要求与未来规划 - 相关部门需深入调查分析,统筹当前社会经济用水需求与未来发展趋势,确保水量分配成果科学精准 [1] - 将持续推进黄河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跨市河流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 - 目标是为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及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落实提供科学支撑 [1]
湖北省水利厅统筹推进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工作
水利部网站· 2025-12-01 18:18
会议核心内容 - 湖北省水利厅在武汉组织全省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工作调研座谈交流 旨在贯彻落实《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制度》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1] -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云鹏出席并提出工作要求 [1] 会议讨论与部署 - 座谈围绕健全上下联动的统计工作体系 提升用水节水统计调查质量进行深入讨论研究和部署 [1] - 会议专题解读《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制度》 讲解节水产业统计工作要求 并组织市州代表围绕工作难点和数据质量管控进行现场答疑 [1] 工作重要性及目标要求 - 用水节水统计工作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 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硬性要求 更是提升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基础支撑 [1] - 各地各部门需锚定"全面 准确 及时 规范"工作目标 聚焦调查名录库建设和节水产业统计等重点任务 [1] - 需压实责任 强化协作 严控数据质量 规范报送流程 确保统计成果真实可靠 为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统计支撑 [1] 参会单位 - 各市(州)水利部门 厅机关相关处室 以及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省水科院等单位代表参加座谈 [1]
法治护航依法治水 守好每一滴水资源
西安日报· 2025-12-01 11:34
新《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型社会 [2] - 新《条例》是对“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落实,对保障水安全及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条例修订重点与新增规定 - 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增加了农业农村节水、严格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促进节水产业发展、节水评价和用水审计等新规定 [4] - 新《条例》明确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制定非常规水利用计划,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并对计划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5] - 新《条例》要求对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实行分别计量,农业灌溉用水可采用以电折水等方式计量,居民生活用水需装表到户、计量到户 [5] 用水计价与收费管理 - 用水实行计量收费,禁止包费制,农业水价将统筹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并推进超定额累进加价 [6] -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特殊用水行业实行特殊水价,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6] - 供水企业需公示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并将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定期进行用水审计 [6] 关键领域节水措施要求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7] - 农业领域应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工业领域需采用循环用水、废水回用等节水技术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 [7] - 公共机构及交通枢纽等场所应率先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并安装再生水回用设施,同时需加强雨水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 [7] 法律约束与奖惩机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8] - 对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的行为,可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8] -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未建成或未达标擅自投入使用的,可处五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对节水工作突出贡献者将给予表彰奖励 [8]
安徽省立法强化地下水保护管理
水利部网站· 2025-11-28 23:09
法规核心内容 - 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条例结合安徽实际,对地下水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内容作出细化补充规定 [1] - 实施后将进一步织密扎牢地下水保护管理的制度网 [1] 地下水调查与规划管理 - 完善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制度,明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地质勘查评价、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主体 [1] - 细化地下水储备和动用方式,要求相关主管部门编制全省地下水储备方案,科学划定地下水储备范围,并规定动用流程 [1] 地下水节约保护与利用 - 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完善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地下水年度取水计划制定的主体和程序 [1] - 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推进引江济淮工程受水区工业和生活用水的地下水水源置换 [1] - 明确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地下水水权交易制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交易,引导集中交易,并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1] - 鼓励为地下水水权交易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地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 超采治理与污染防治 - 细化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的管理要求,明确分级编制超采综合治理方案,开展治理效果评估 [2] - 细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规定相关部门需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分区分级管理体系 [2] - 确定并公布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 监督管理职责 - 厘清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协作配合,加强地下水监测 [2] - 规定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监管制度,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对报废的工程实施封井或回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