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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6 03:48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换届 -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成功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所有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无否决议案 [1][2][4] - 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7][8] -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周玉林(董事长)、刘安民、刘江、马健、王镭、温倩(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田冠军、赵福全、黄英君 [7]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8] -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 [8] -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金锦萍、黄荔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1] 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聘任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议案,所有议案均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12][13][14][15][16] - 聘任刘安民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8][14] - 聘任黄延君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8][15][16] - 聘任王红钢、王锐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8][16] - 聘任抄佩佩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三年 [8][16] - 聘任叶丰瑞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10][1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其成员及召集人选举结果如下 [7][13] -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周玉林(召集人)、刘安民、刘江、马健、王镭、赵福全、田冠军 [7][13] - 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括田冠军(召集人)、赵福全、黄英君,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田冠军为会计专业人士 [7][13] - 提名委员会:委员包括赵福全(召集人)、田冠军、黄英君,独立董事过半数 [7][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包括黄英君(召集人)、田冠军、赵福全,独立董事过半数 [7][13] 关键人员持股情况 - 副总经理王红钢持有公司股份316,600股 [18] - 副总经理王锐持有公司股份86,500股 [20][21] - 总法律顾问抄佩佩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 [21] - 证券事务代表叶丰瑞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 [22] - 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黄延君未持有公司股份 [19] 会议合规性与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宝、郭光文见证 [2][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2]
【江北嘴发布】中国汽研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 8 名候选人名单出炉 尚待股东会表决
新华财经· 2025-12-09 19:32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9日发布公告,决定提前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1] - 启动换届的原因是部分独立董事任职即将届满六年及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调整 [1] - 公司于1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1] 董事候选人提名 -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玉林、刘安民、刘江、马健、王镭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董事会同意提名田冠军、赵福全、黄英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田冠军为会计专业人士 [1] 后续审议与组成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 -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1]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6 02:44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回购注销原因:1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或离职已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30,800股限制性股票 [2][4] - 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2,518,773.81元 [2] - 决策程序: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 回购注销的具体安排 - 回购注销数量:涉及原激励对象12人,合计230,8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372,920股 [6] - 注销时间:预计于2025年6月18日完成注销 [7] - 法律程序: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 [3] 法律意见及合规性 - 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8] - 公司承诺: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激励对象未表示异议 [7] 股份结构变动 - 公司将在回购注销完成后更新股本结构,具体变动情况未披露详细数据 [7] 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回购注销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具体公告编号包括临2025-015、临2025-016、临2025-022、临2025-023等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