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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布养老金融15条举措 打造“广东特色养老金融体系”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11-18 16:06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广东省首次出台养老金融专属政策,由多部门联合印发[1] - 政策目标分两阶段:到2028年基本完善养老金融供给体系,到“十五五”规划期末实现金融支持养老资金运用成熟稳健[2] - 政策围绕五大方面出台15条举措,旨在建立与广东人口、产业、金融结构相匹配的现代养老金融体系[1] 市场基础与现状 - 广东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8200万人,基金累计规模超2.1万亿元[2] - 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超2500万人,保险资金和社会资本对医疗养老领域投资意愿持续提升[2] - 已有17家保险公司在广东省落地养老院,8家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项目21个,建筑面积达249.3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超240亿元[4] 产品与服务创新 - 支持银行机构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和特色分支机构,推动渠道系统性适老化改造[3] - 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养老年金、长期护理保险等中长期保障产品,推广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试点[3] - 推动个人养老金产品差异化供给,鼓励设立专属理财、储蓄、基金、信托等组合产品[3] 产业与项目支持 - 建立全省养老机构和养老企业“白名单”机制,引导金融资源优先配置至合规养老项目[4] - 运用信贷、债券、股权、资产证券化、REITs等多元化工具推动养老设施连锁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4] - 鼓励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投资、产业基金、专业子公司等方式深度参与养老社区建设[4] 普惠金融与城乡协同 - 加大对居家养老、社区助老、适老化改造等“家门口”服务场景的金融支持力度[5]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面向村镇养老服务点、长者饭堂、小微服务机构的普惠金融产品[5] - 引导政策性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旅居式养老、辅助器具制造等农村养老新业态[5] 跨境合作与区域发展 - 支持广州市建设全省养老金融示范样板城市,争取深圳、佛山、东莞、珠海等分批纳入全国特定养老储蓄试点[5] - 推动“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等政策落地,鼓励金融机构为港澳长者提供一体化养老金融方案[5] - 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养老金融产品互认、资金互通、监管协同的机制化路径[5] 实施与推进机制 - 建立“省级统筹、部门协同、地市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年度任务清单管理和项目动态台账制度[6] - 强化督导考核和过程评估,择优确定一批省级试点城市和典型项目[6] - 下一步将尽快制定配套政策细则,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与试点落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