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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睿科技冲刺北交所:模组销售模式存疑,外协生产合理性遭追问 | 清流IPO
搜狐财经· 2025-11-26 12:59
公司业务与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网络摄像机及物联网视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并提供云存储、AI分析等增值服务,销售模式以ODM为主,自主品牌为辅[1] - ODM产品区分为成品和模组两种形态进行销售,报告期内模组类产品收入占比从2021年的18.39%上升至2024年上半年的34.73%[1] - 模组客户采购后自行组装为成品销售给跨境电商或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公司存在同时向模组客户及其下游跨境电商销售的情况,金额达数千万元不等[3] 业绩表现与产品定价 - 得益于模组产品收入增长,公司业绩一度大幅提升,但2024年业绩增速有所放缓[1] - 2024年云台摄像机等模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出现下降,对模组主要客户的销售额相较2023年增速变缓甚至同比下滑[1] 客户集中度与区域分布 - 报告期内前五大模组客户贡献约八至九成销售收入,客户集中度较高[3] - 模组客户区域上集中在深圳,模组客户长期扎根深圳安防行业,已建立稳定的客户群与合作网络[3] 行业对比与模式差异 - 公司以模组为主的销售模式在行业中并不常见,同行公司中萤石网络、睿联技术未披露单独销售模组情况,安联锐视、奥尼电子虽销售模组但该模式未成主要销售模式[4] - 公司生产环节高度依赖外协加工,与同行存在明显差异,同行可比公司仅在产能不足时进行部分工序外协[2][9] 客户与供应商重合 - 公司存在向主要模组客户智云看家、卓悦智能等采购摄像机整机或结构件的情况[4] - 在不同版本公告中对采购原因给出不同说法,首轮问询回复称采购整机是为丰富产品型号、扩大销售业务,2022年新三板反馈意见回复函称采购原因是客户看中由智云看家设计外观的产品[4][5] 增值服务与激励机制 - 公司针对增值服务业务向模组客户及其下游跨境电商客户设置分成与返利激励机制,合计分成比例一般达35%,其中模组客户为10%,跨境电商客户为25%[5] - 同行可比公司中仅萤石网络披露增值服务模式,其2020年、2021年对经销商提供的返利比例约6%[5] - 激励机制下市场推广费出现激增,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从804.87万元增至2133.88万元,其中增值服务分成费从151.68万元增至981.47万元,占市场推广费比例从19%增至46%[6] 生产模式与外协加工 -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与设计+外协生产为主"的供应模式,产品生产包括PCBA贴片和产品组装测试两大工序,除少量成品及样品组装采取自主生产外,全部贴片工序和大部分产品组装工序均交由外协厂商完成[8][10] - 报告期内组装环节自产比例虽有所提升,但外协仍占据主导地位,相关产量占比超69%[9] - 公司引用睿联技术作为外协加工比例高符合行业惯例的可比案例,但睿联技术外协加工不涉及关键工序及零部件,且已于2024年底主动撤回IPO申请[10][11] 外协厂商与竞争关系 - 主要外协厂商罡扇广联官网显示在售室内外家用摄像机等家居安防设备,或与公司存在业务重叠[12] - 公司存在与业务规模较大的外协商停止合作、且部分规模较小外协商收入主要来源于该公司的情况[12] - 公司表示未来将以技术研发、品牌建设为主,未有将外协环节纳入自产的计划,IPO募资拟用于总部基地及品牌建设项目而非产能扩张[12] 监管问询与信息披露 - 北交所三轮问询重点关注收入真实性、外协加工等情况,要求说明ODM业务以外协为主的合理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1][8] - 监管要求说明投入大量销售费用进行市场推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属于带金销售或存在商业贿赂[7] - 公司对外协加工核查的充分性遭监管问询,关于直供原材料时运输成本承担方的前后披露存在不一致[13]
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启动,这四个方向可申报
快讯· 2025-06-19 13:36
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 核心观点 - 五部门联合部署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聚焦四个技术方向,旨在推广先进产品和解决方案 [1] 教育与会议视听系统 - 涵盖智慧黑板、智能交互投影、虚拟现实教育一体机等教育视听产品 [2] - 包括云台摄像机、传声器、扬声器等会议视听产品 [2] - 推广数字化教室、智能视听会议系统等解决方案 [2] 智能音视频采集系统 - 面向目标辨识、行为识别、工业探伤等场景的高精度摄像机、工业摄像机、热成像产品 [2] - 包含视觉感知算法、音频分析算法的系统级产品和解决方案 [2] 数字舞台和智慧文博视听系统 - 涉及沉浸式光影秀、运动LED屏、空间光成像等文化创意融合产品 [2] - 推广裸眼3D、AR/VR体验、动作捕捉等创新解决方案 [2] 近眼显示和激光显示系统 - 包括VR/AR/MR终端、AI眼镜、虚拟现实交互设备等近眼显示产品 [2] - 涵盖激光电视、激光投影等激光显示产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