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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管理 控制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1] - 委托理财定义为公司在控制风险前提下 委托商业银行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 包括银行理财 信托产品及债权投资等[1] - 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 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和保值增值原则 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1] - 理财资金限于公司闲置资金 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时需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1] 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 - 委托理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 公司可对投资范围 额度及期限合理预计 以预计额度计算占比 适用审批权限规定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 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2] - 委托理财业务由公司财务中心作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 需在理财完成后及时取得投资证明 记账并将合同等资料归档[3] - 财务中心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和第37号对委托理财进行日常核算和财务报表列报[3]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 - 公司内审监察中心负责对委托理财进行日常监督 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4] - 公司选择资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签订合同明确金额 期间 投资品种等 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5] - 财务中心需指派专人跟踪进展及投资安全 出现异常时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并采取回收资金措施[5] - 发生理财产品募集失败 提前终止 到期不能收回 协议主要条款变更 受托方经营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时 公司需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5] - 公司需依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委托理财信息披露义务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和执行情况[4] 核算管理和监督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会议停止相关投资活动[4] - 执行人员及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投资情况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4] - 违反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