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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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关于优先股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57
兴业银行优先股赎回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1日全额赎回三期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包括"兴业优1"(1.3亿股)、"兴业优2"(1.3亿股)及"兴业优3"(3亿股),合计5.6亿股 [1] - 相关优先股将于2025年6月30日起停牌,赎回注销程序于7月1日执行 [2] 停牌安排 - 停牌证券涵盖优先股代码360005(兴业优1)、360012(兴业优2)、360032(兴业优3) [1] - 停牌类型为赎回停牌,起始日为2025年6月30日,终止日与复牌日未明确(因注销后不再复牌) [1] 赎回背景 - 赎回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同意 [1] - 三期优先股发行时间分别为2014年12月(兴业优1)、2015年6月(兴业优2)、2019年4月(兴业优3) [1] 操作细节 - 赎回采取全额注销方式,不涉及二级市场交易 [2] - 公告强调停牌旨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及投资者利益保护 [2]
兴业银行:拟于7月1日赎回三期优先股 6月30日停牌
快讯· 2025-06-25 18:51
兴业银行优先股赎回计划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1日全部赎回三期优先股 包括1.3亿股"兴业优1"、1.3亿股"兴业优2"及3亿股"兴业优3" [1] - 赎回前将于2025年6月30日对三期优先股实施停牌 以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1] - 赎回完成后将注销全部三期优先股 [1]
XD兴业银: 兴业银行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0
赎回规模 - 公司拟赎回全部已发行的"兴业优1"优先股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 [1] - 公司拟赎回全部已发行的"兴业优2"优先股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 [1] - 公司拟赎回全部已发行的"兴业优3"优先股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300亿元 [1] 赎回价格 -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面值加宣告赎回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具体价格根据赎回日期确定 [2] - 应计股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应计股息,B为优先股面值总金额,i为当年股息率,t为计息天数 [2] 赎回时间及付款安排 - 赎回时间为2025年7月1日 [2]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1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票面金额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股息 [2] 赎回程序 - 公司2013年和2017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优先股赎回事宜 [2] - 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行使三期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 [3]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赎回三期优先股无异议 [3]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2024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 兴业优1(360005)2024年1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年股息率5.55%,12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股息率4.23%,每股派发股息5.4634元(含税),共派发7.1025亿元[1][2] - 兴业优2(360012)2024年全年年股息率4.63%,每股派发股息4.63元(含税),共派发6.019亿元[1][2] - 兴业优3(360032)2024年1月1日至4月9日期间年股息率4.90%,4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股息率4.05%,每股派发股息4.2822元(含税),共派发12.8467亿元[1][2] - 2024年度优先股股息总额为25.9682亿元(含税),涉及三只优先股(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2] 股息派发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息日为同一天,股息发放日为2025年6月20日[3] - 派发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优先股股东[3] - 优先股每股面值100元,采用会计年度付息一次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支付[2]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8:31
兴业银行优先股赎回公告 赎回规模 - 拟赎回"兴业优1"优先股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 [1] - 拟赎回"兴业优2"优先股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 [1] - 拟赎回"兴业优3"优先股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300亿元 [1] 赎回价格 -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面值加宣告赎回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 [2] - 应计股息计算公式:IA=B×i×t/365,其中B为优先股面值总金额,i为当年股息率,t为计息天数(从计息年度首日至赎回日的实际天数) [2] 赎回时间与付款安排 - 赎回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2] - 付款时间为2025年7月1日,支付内容包括优先股票面金额及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股息 [2] 赎回程序 - 赎回事项经2013年及2017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 - 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行使赎回权议案 [3]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赎回无异议 [3]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03
权益变动概况 - 福建省财政厅通过可转债转股方式增持兴业银行股份,转股数量为388,479,819股,转股价22.25元/股 [3][4] - 权益变动后,福建省财政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兴业银行20.57%股份,仍为第一大股东 [2][4]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兴业银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福建省财政厅,一致行动人为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金投) [4][5] - 福建金投注册资本1000亿元,福建省财政厅持有100%股权 [4][5] - 福建金投2024年总资产2.29万亿元,净利润127.7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8.72% [6][18] 权益变动细节 - 福建省财政厅原持有"兴业转债"86,436,760张,本次转股86,436,760张 [3][10] - 转股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持股比例从2.18%增至3.98%,福建金投持股比例保持16.59%不变 [11] - 福建省财政厅仍持有兴业银行优先股"兴业优1"1400万股,占比2.50% [11] 后续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兴业银行股份的具体计划 [9] - 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组织结构、分红政策等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13][14][15] - 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 [13] 对上市公司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兴业银行的独立性 [1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兴业银行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4] - 福建金投承诺将规范与兴业银行的关联交易 [15]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9:03
股东权益变动 - 福建省财政厅通过可转债转股方式增持兴业银行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 [1] - 权益变动后福建省财政厅及一致行动人福建金投合计持有普通股4,353,660,826股 占普通股总股本20.57% 仍为合并持股第一大股东 [1] - 本次变动不涉及控制权变更 公司仍维持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1] 可转债转股详情 - "兴业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7年12月26日 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9日起为22.25元/股 [2] - 福建省财政厅通过转股增持388,479,819股普通股 持股比例从2.18%升至3.98% 福建金投持股数量保持3,511,918,625股不变 但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变动从16.91%微降至16.59% [2] - 福建省财政厅另持有1,400万股优先股"兴业优1" 占已发行优先股2.50% 该部分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未发生变化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福建省财政厅为机关法人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负责人林中麟 [2] - 福建金投为福建省财政厅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亿元 经营范围涵盖自有资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等 [3][4] - 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交易所系统转股完成 不涉及资金支付 相关方已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3][5]
兴业银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53
权益变动核心内容 - 福建省财政厅通过可转债转股方式增持兴业银行股份,转股价22.25元/股,转股数量388,479,819股[4] - 转股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19.09%提升至20.57%,成为第一大股东[12] - 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福建省财政厅对兴业银行的管理体制,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举措[9] 交易主体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福建省财政厅,一致行动人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 - 福建金投注册资本1000亿元,2024年总资产2287.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77.81亿元[7] - 福建省财政厅控制的核心企业包括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等[6] 权益变动方式 - 兴业银行2021年发行500亿元可转债"兴业转债",债券代码113052[10] - 福建省财政厅原持有86,436,760张可转债,本次将52,750,000张转为A股普通股[11] - 转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12] 后续计划与影响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重组、修改章程等计划[13][14] -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兴业银行人员、资产、财务独立性[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定价公允合理[15] 财务顾问核查结论 - 兴业证券核查认为权益变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1]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1] - 本次交易未聘请第三方机构,符合廉洁从业规定[20]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关于赎回优先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3 18:48
赎回规模 - 公司拟赎回全部已发行的"兴业优1"优先股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 [1] - 公司拟赎回全部已发行的"兴业优2"优先股1.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130亿元 [1] - 公司拟赎回全部已发行的"兴业优3"优先股3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规模300亿元 [1] 赎回价格 -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面值加公司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 [2] - 应计股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应计股息,B为优先股面值总金额,i为当年股息率,t为计息天数 [2] 赎回时间 - 公司拟于2025年7月1日赎回全部三期优先股 [1] 付款时间及方法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1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票面金额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持有期间的股息 [2] 赎回程序 - 公司2013年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赎回相关事宜 [2] - 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审议通过行使三期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 [3] - 公司已收到金融监管总局对赎回三期优先股无异议的答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