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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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见实效
中国食品网· 2025-11-24 18:37
行动概述 - 核心行动为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治理与精准打击相结合[1] - 行动目标为保障农村群众食品安全,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1] - 下一步计划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反弹[2] 监管排查 - 累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店、供货商等主体1250家次[1] - 通过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梳理违法线索27条,发现并核查涉嫌违法线索24条[1] - 没收过期食品497.61公斤,货值金额8801元[1] 规范与提升 - 召开专题会议,组织2次规范培训,成功打造并公示23所乡(镇)学校食堂、5家农村食品标杆经营店[1] - 指导规范农村食品供货商3家、经营店357家[1] - 规范5家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提升39家(农村8家)和74家(农村26家)[1] 执法与抽检 - 组织实施监督抽检252批次[1] - 累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7起,责令15家问题单位整改[1] - 加强部门协作,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1] 未来计划 - 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覆盖面[2] -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2]
进货量不宜超过日常3倍,北京发布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
新京报· 2025-08-21 13:28
政策监管动态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农村食品经营者临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和《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风险提示》 旨在解决农村过期食品问题并强化源头管控 [1] - 政策要求农村食品经营单位通过设置临期食品销售专区、优化标识及及时处置过期食品等方式落实主体责任 [1] - 重要消费节点备货管理要求进货量不宜超过日常3倍 并实行库存"先进先出"管理以降低积压和过期风险 [1] 行业管理规范 - 《工作指引》明确不同保质期食品的临期界定标准 指导经营单位加强临期食品管理 [1] - 农村商超、食杂店及餐饮店需合理采购食品及原材料 及时清理临期和过期原料以减少经营损耗 [1] - 政策通过优化库存管理和采购策略 有效阻断过期食品流向农村市场路径 [1] 专项整治行动 - 新规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 为经营单位提供明确管理规范和操作指引 [2] - 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净化市场环境 [2] - 政策目标为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