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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9 19: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UUGreenPower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万元 [6] -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1,050万股普通股,并于2025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7] -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0]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及相关技术研发、设计与销售 [15] - 业务涵盖充电站系统设计、输配电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等 [15]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及电力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15]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共认购3,000万股,占总股本100% [20]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00万股,均为普通股 [21]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提起诉讼 [38] - 股东需遵守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 [11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8][120]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特定关联关系 [129]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30]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32]
优优绿能: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8 19: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UUGreenPower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 [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万元 股份总数为4200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9] - 于2025年3月11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050万股 并于2025年6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包括2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10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设主席1人 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150]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 财务总监1名 董事会秘书1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 [130] - 设立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24] 业务范围与经营宗旨 - 经营宗旨是为客户提供极具竞争力的核心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 持续创造价值 [12] - 主营业务包括电动汽车充电产品 自动化装备及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 系统集成与销售 [13] - 经营范围涵盖充电站系统设计 输配电设备制造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等 [13] - 拥有进出口业务资质 可开展相关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活动 [13]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股同权 [15] - 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 [28] - 公司不接受自身股票作为质押标的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需书面报告 [27][38] 股东大会机制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43][4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76]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相关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 [114][116]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18][119] - 董事长可行使特别处置权 副董事长在董事长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责 [112][113]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交易金额低于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的项目 [11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提取 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 [160] - 任意公积金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160] - 利润分配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 应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实施 [160]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在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158]
优优绿能: 公司章程(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5-14 22: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UUGreenPower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 [5]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6][7]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全部为普通股 [8][16]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设立时发起人合计持股30,000,000股,持股比例100%,包括深圳市优电实业、ABB E-mobility AG等机构 [18]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种类股票条件价格相同 [15] - 公司股份总数【】万股,均为A股,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9][17] - 公司禁止以赠与、垫资等形式资助购股人,股份增减需经股东大会决议 [20][21]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主营业务包括电动汽车充电产品研发销售、充电站系统设计、输配电设备制造等 [13] - 经营宗旨是为客户提供极具竞争力的核心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持续创造价值 [12] - 业务涵盖技术开发、进出口贸易、实业投资等,部分项目需经许可审批 [1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经营方针决策、董事监事任免等职权 [4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106][12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督董事会及高管行为 [150][151] 重要治理规则 - 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股东大会批准 [40][8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或总额超净资产50%需股东大会审议 [41]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总资产30%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7][7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量的25% [2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年度报告需经监事会审核,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利润的10% [151][160] - 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政策需保持连续性且不得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162] - 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后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 [161] 投资者权益保护 - 股东可查阅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对违规决议可请求法院撤销 [32][34]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侵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35] - 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结果需现场公布并记录 [4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