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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公司章程(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DONG HUALU-HENGSHENG CHEMICAL CO.,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市天衢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3024 [2]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于2002年6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 于2002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注册资本与股份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321.9998万元 [2]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321.9998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 -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采取股票的形式 [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及销售 化肥销售 合成材料制造及销售 再生资源销售 砖瓦制造及销售 货物进出口 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 煤炭及制品销售 [4] - 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 肥料生产 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 供电业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 [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6]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的权利 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的权利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 [1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的义务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的义务 [19] 股东会职权与决议 - 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的职权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的职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职权 [2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37]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括独立董事4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57]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的职权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的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职权 [57] - 董事会行使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职权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的职权 [57]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9]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职权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职权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职权 [53] - 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56]
华丽家族: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6 00: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DELUXE FAMILY CO LTD [2] - 公司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星火开发区阳明路1号8幢1层105室 邮编201419 [3] - 公司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后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于200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股本结构 - 经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63,214,000股实施后 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1,602,290,000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0,229万元 [3]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1,602,290,000股 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南江(集团)有限公司 [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 投资咨询及管理 [4] - 经营宗旨以股东利益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 -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托管 [5]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1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0]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由全体股东组成 [21]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人 可设置不超过2名职工董事 [49] - 设总裁1名 副总裁若干名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2]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 股份转让 查阅复制文件等权利 [14]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7]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行使选举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 [22] - 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 [22]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49]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的权限 [50] 财务数据 -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数增至1,602,290,000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0,229万元 [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66]
奇精机械: 公司章程(2025年0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5 21: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Qijing Machinery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北路289号,邮政编码315600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600,865元 [6] -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等 [46][81][8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56][109]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12]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6][18][21] - 公司由宁波市奇精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初始发起人共7名,以净资产出资折合股份5,000万股 [20]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22][9]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机械零部件加工、家用电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及新材料技术研发等领域 [15][6] - 经营方式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进出口代理,并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及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34][4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42][43] 重要治理机制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每年进行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其独立性并披露专项意见 [130][69]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承诺的追责措施 [55]
北汽蓝谷: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9-05 2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BAIC BluePark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3] - 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6日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 [2][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73,503,169元 股份总数5,573,503,169股 全部为普通股 [3][6] 股份结构及发行历史 - 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1200万股普通股 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800万股 [3] - 1996年8月16日2000万社会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发起人为原国营前锋无线电仪器厂 初始国家股为37,806,435元 [6]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修改章程等职权 [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独立董事不少于1/3 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43][44]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和内部控制监督 [55][5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1]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案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股份股东可提起诉讼 [14][39]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6] 重要治理机制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 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批准 [19] - 交易达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达50%需股东大会审议 [45][46] - 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对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54][55]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6] - 董事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 允许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 员工持股 股权激励等 回购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 [7][8]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不足 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1] - 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20日发布 临时会议提前15日发布 [24]
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SU SOPO CHEMICAL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 邮编212006 [1] - 公司成立于1996年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134790773U [1] - 公司于1996年8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 并于1996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7,842,884元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立党委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公司决定重大问题前需听取党委意见 [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 副经理 总监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确认的其他人员 [3]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危险化学品生产 化工原料及产品制造销售 电力生产 蒸汽生产等业务 [3] - 许可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 食品添加剂生产 危险废物经营 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等 [3] - 一般项目包括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食品添加剂销售 固体废物治理 再生资源销售 碳减排技术研发等 [3]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602万股 每股面值1元 [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67,842,884股 全部为普通股 [5] - 公司发起人包括江苏索普集团 镇江硫酸厂 镇江精细化工等 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员工持股计划及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除外 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5] - 公司股份回购仅限于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 员工持股计划 异议股东收购 可转换债券转换及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 [6] - 股份回购需通过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 不同情形下回购股份需在10日至3年内转让或注销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监督经营 转让股份 查阅公司章程及财务报告等 [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 [9]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13] 控股股东责任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利益 [14]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强令违规担保 不得从事内幕交易 不得影响公司独立性等 [14][15]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合并分立 修改章程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 [15] - 交易达到总资产50% 净资产50%且金额超5000万元 净利润50%且金额超500万元等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6][17]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 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2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不少于5人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45] - 董事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0]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 [45] - 董事会经营决策权限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10% 资产净额超净资产10%且金额超1000万元等 [46] 独立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 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 [52][53]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 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54][55]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会议 征集股东权利等 [55]
南钢股份: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5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Nanjing Iron & Steel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15日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1] - 公司于200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邮政编码210035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6,165,091,011元人民币 [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联席总裁、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 [46] - 公司设置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58] - 公司还设置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60]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6,165,091,011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类别股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5]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8]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一般危险化学品批发 [4] - 一般经营项目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销售 [4] - 经营范围还包括焦炭生产、钢铁产业投资、废旧金属回收利用、进出口业务等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等权利 [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提起诉讼 [12]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4]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9]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9] - 重大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处置等 [31]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当回避表决 [33]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51]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1]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 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56] -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等事项 [59] 财务与风控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1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7] - 公司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for重大投资项目 [48]
海力风电: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9-05 17: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su Haili Wind Power Equipment Technical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北侧 井冈山路东侧 邮政编码226400 [3] - 公司由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于2018年9月7日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6933600247 [3] -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34.80万股 [3]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39.1478万元 [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739.1478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7] - 公司发起人南通海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5000万股 持股比例100% [6]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风力发电设备的零部件研发 生产 销售 [6] - 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机械 港口机械 环保机械生产销售 钢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 [6] - 业务涵盖钢材销售 特种设备制造 国内船舶代理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6] - 公司从事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和进出口代理业务 [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 由8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51]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5]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6]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1]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2] - 公司禁止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参与股东会 监督经营 股份转让等权利 [14]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无效 [15]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 [17]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行使派生诉讼权 [16]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4] - 股东会采用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表决方式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 - 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3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59]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61]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6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63]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 需保持独立性并符合任职资格 [65]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 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66] - 独立董事需对与控股股东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6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 [64] 关联交易管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5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58] - 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8] - 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审计 [5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7]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2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20] - 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20]
天宏锂电: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06
证券代码:873152 证券简称:天宏锂电 公告编号:2025-092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长兴天宏锂电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审核通过,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注册批复,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26,995 股,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
惠达卫浴: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9-04 18: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UIDA SANITARYWARE CO.,LTD 集团名称为惠达卫浴集团 简称惠达集团 [1][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 邮政编码063307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664,968元 全部为普通股 [2][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1][2] 股份结构 -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经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71,040,000股普通股 于2017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发起人包括唐山惠达陶瓷(集团)厂工会委员会等五家机构 于1997年12月以净资产出资 [6]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且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7][8]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卫生陶瓷制品制造与销售 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与加工制造 卫生洁具销售与制造 家具销售与制造等 [5] - 经营范围扩展至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与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 新型陶瓷材料销售 互联网销售等领域 [5] - 公司同时涉及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许可项目 [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 [20][2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 [46][5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 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48] - 公司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监督公司经营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4][15] 重要治理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 特别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 [21][22]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41]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11]
海联讯: 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证券之星· 2025-09-04 17: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1月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0,000股并于2011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名称为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angzhou Hirisun Technology Incorporated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国路509号2幢1303室邮政编码311100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70万元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3] 公司章程与治理结构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及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效力 [5] - 公司设立党组织根据党章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 公司经营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推动发展并为全体股东提供投资回报 [5] 经营范围与业务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许可项目包括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需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6] - 一般项目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网络设备制造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充电桩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住房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6]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17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7][8]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或子公司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股份者提供资助 [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除外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收购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债券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10] - 公司收购股份后根据不同情形需在10日内注销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或3年内转让或注销且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11]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但发起人持有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收益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和其他利益分配请求召集主持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转让赠与或质押所持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清算时按所持股份份额参加剩余财产分配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16][17] - 股东承担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不得退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1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将其持有股份进行质押应当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利益 [19][20] 股东大会职权与运作 - 股东大会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担保事项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审议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 [21]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4]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确定其他地点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加视为出席 [25] - 股东大会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提交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以明显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和表决程序 [31] -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 [36][38][40]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51]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及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章程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52][53]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5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副总经理2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 [58] - 总经理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58] 监事会组成与职责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64] - 监事会职权包括对董事会编制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64][65]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68]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6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除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68][69]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