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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广告划红线 也为科普留空间
南方都市报· 2025-08-15 00:11
政策背景与行业痛点 - 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导致医疗广告、信息公示与健康科普形式趋同,监管难以有效区分[1] - 部分医疗机构因担忧合规风险主动减少必要信息发布,影响公众获取正规医疗信息渠道[1] - 违规机构利用边界模糊特征,通过短视频平台"专家讲解"和社交媒体病例分享等形式变相宣传医疗机构或疗法[1] 政策核心内容 - 首次系统性厘清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健康科普的界限[2] - 严格限定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仅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从源头遏制非正规机构误导公众[2] - 明确信息公示不构成广告的情形:机构在自身场所或官方平台发布基本信息且无主观推介行为[2] - 界定变相医疗广告特征:科普宣传中宣称诊疗技术优势或明示暗示疗效来推介具体医疗机构[2] 监管机制创新 -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的线索移送与情况通报制度性安排[3] - 明确分工:市场监管部门处置违法广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非广告类错误医疗信息的整改指导[3] - 通过协同监管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治理合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3]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执法依据,助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4] - 降低公众被违规广告误导风险,保障健康信息知情权[4] - 消除正规医疗机构合规困惑,有利于开展正常信息公示与科普活动[4] - 推动构建规范有序且充满活力的医疗信息生态,最终保障公众健康权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