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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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医保回流药遭严打,仍有中介活跃在朋友圈,手续费45%,“连10万元的都刷过,一两万元都不算大额”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31 20:20
国家医保局严打“回流药”专项整治行动 - 核心观点:国家医保局牵头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回流药”严打专项整治行动接近尾声,该问题在“百日行动”中处于首位,显示其受重视程度[1] - 通过多部门协同办案、推广药品追溯码、升级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三大举措进行打击,其中智能监管系统新增回流药监管模块,将参保人纳入监管范围,形成三位一体监管回路[10] - 打击行动已产生显著效果,大多数药店老板对回流药避之不及,线下实体店和电商平台的回流药明显变少[8] 回流药的现状与残存流通渠道 - 尽管打击严厉,但回流药尚未被完全消灭,私域(如朋友圈、私域群)和城乡接合部的定点药店与诊所的“点对点交易”成为新的滋生土壤[11] - 医保套现中介仍在“见缝插针”地活动,他们利用地区监管差异和医保刷卡品类规则,通过远程扫码等方式套取医保资金,手续费高达45%[11][14] - 电商平台(非医保定点网上药店)仍是回流药的重灾区,12月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十余条相关投诉[14][18] 监管挑战与平台责任 - 纯商业电商平台的药品交易不涉及医保基金结算,不在国家医保局直接监管范畴[18] - 电商平台对入驻药店的审核主要停留在资质层面,难以进行实质审查和事前监控,目前多为事后处理[18] - 法律未明确要求电商平台对回流药承担严格的实质监管责任,其监管边界仍值得探讨,未来需推动法律法规完善以强化平台责任[26] 涉及方的法律责任界定 - 套取医保资金行为涉嫌诈骗罪,明知是骗保所得药品仍收购、转卖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即应定罪处罚[20] - 医保套现中介、提供犯罪工具的公众、提供犯罪场所的药店若事前共谋,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若药店事后收购,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3] - 药店或诊所若销毁药品追溯码以规避监管,将被认定为故意毁灭证据,承担更重责任[23] - 消费者网购到回流药,若药品质量有问题可主张十倍赔偿;若质量无问题可依据消费欺诈主张“退一赔三”[24]
严查!斩断回流药黑色链条
新华网· 2025-09-22 19:35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医保局公布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倒卖回流药骗取医保基金的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1] -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医保定点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每盒药品唯一的“电子身份证”追溯码,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1] 回流药问题定义与风险 - 回流药指通过非法渠道回收、重新包装或篡改信息后再次销售的药品,来源不明且脱离正规流通和监管环节 [1] - 回流药扰乱市场秩序,并给患者生命健康带来重大隐患 [1] 非法行为模式 - 药贩子以返利为诱饵引诱参保人出售医保药品进行非法逐利 [1] - 存在批量式“洗白”回流药的行为,通过伪造票据为来路不明的药品更换身份 [1] - 在拆解重组回流药过程中无视药品存储要求,并肆意混淆剂量规格与药品种类 [1] 治理挑战与应对 - 彻底斩断回流药黑链条需要各个环节共同负责,绝非紧抓一个环节就能实现 [2] - 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需严格规范药品销售管理,杜绝药品流入非正规渠道 [2] - 公众需提高风险意识,坚决不参与倒卖医保药品 [2]
新华时评·民生无小事|严查!斩断回流药黑色链条
新华社· 2025-09-22 18:15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医保局公布应用药品追溯码打击倒卖回流药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展现"码上监管"新成效 [2] - 从2024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医保定点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每盒药品唯一"电子身份证"追溯码 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2] 回流药风险特征 - 回流药指通过非法渠道回收重新包装或篡改信息后再次销售的药品 来源不明且脱离正规流通监管环节 [2] - 药贩子收售手段包括以返利诱饵引诱参保人出售医保药品 批量伪造票据洗白药品 拆解重组过程无视存储要求 [2] - 回流药严重侵蚀医保基金 使百姓用药安全风险陡增 成为药贩子牟取暴利的工具 [2] 治理措施要求 - 需要药企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严格规范药品销售管理 杜绝药品流入非正规渠道 [3] - 要求公众提高风险意识 坚决不参与倒卖医保药品 [3] - 必须凝聚多方合力织密监管网络 才能纠治回流药痼疾筑牢用药安全屏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