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Ⅱ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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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通知 联合开展劣质拖拉机等农机产品专项整治
央视网· 2025-10-27 18:09
专项整治行动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决定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以综合整治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乱象问题 [1] 目标任务 - 全链条规范拖拉机等农机产品行业秩序,从顶层制度到监管执法全面发力 [2] - 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调整优化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措施,加强生产源头管控 [2] - 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2] - 加大警示曝光和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农户辨识能力,切实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 整治措施:生产源头管控 - 生态环境部门研究修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明确生产出口用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执行我国排放标准要求,调整优化环保信息公开平台 [3]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动大马力拖拉机等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智能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机低碳减排技术与装备标准研制,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3] 整治措施: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拖拉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 [3] - 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拖拉机等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违法经营主体执法打击和警示曝光 [3] - 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使用管理工作,执行好对"三无"拖拉机不予登记上牌、不予补贴等规定 [3] 整治措施:电商平台监管 - 加大对电商平台特别是直播电商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电商平台开展网售拖拉机等农机产品问题排查,建立完善的经营者和产品资质公示审核机制,重点审核产品主要参数如发动机排放标准(国Ⅱ、国Ⅲ、国Ⅳ等) [4] - 对网络主播以"低价处理""清理库存""出口产品"等话术营销问题产品的,立即采取清理、屏蔽和下架措施 [4] - 加强对拖拉机相关产品的网络交易监测,对电商平台上宣传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或对平台内商家违法行为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电商平台法律责任 [4] 整治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各部门结合职责,依法对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5] - 强化信用监管,将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 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伪造证件、定金诈骗、销售假冒伪劣等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执法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 [5] 整治措施:社会共治 -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 [5] -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知识,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农户质量意识和辨识能力 [5] 组织保障 - 各地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深挖问题线索,铲除相关产业链条 [6] - 加强部门合作、区域协作、执法联动,做好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形成工作合力,重拳整治违法行为 [6] - 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推行合并检查或联合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6] - 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6]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开展劣质拖拉机等农机产品专项整治
智通财经· 2025-10-23 15:28
专项整治概述 - 四部门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劣质拖拉机等农机产品专项整治,时间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 [2] - 专项整治旨在综合整治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乱象问题,加强源头管控,净化市场环境 [2] - 行动从顶层制度到监管执法全面发力,全链条规范行业秩序,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 [1][3] 目标任务 - 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调整优化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措施 [3] -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3] - 提升农户辨识能力,切实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整治措施:生产与标准 - 生态环境部门研究修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明确生产出口用途的机械不执行我国排放标准要求,调整优化环保信息公开平台 [4]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动大马力拖拉机等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智能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机低碳减排技术与装备标准研制 [4] - 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4] 整治措施:监督检查与使用管理 -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拖拉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 [4] - 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违法经营主体执法打击和警示曝光 [4] - 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使用管理工作,执行对“三无”拖拉机不予登记上牌、不予补贴等规定 [4] 整治措施:电商平台监管 - 加大对电商平台特别是直播电商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平台建立完善的经营者和产品资质公示审核机制,重点审核发动机排放标准等参数 [5] - 对网络主播以“低价处理”、“清理库存”、“出口产品”等话术营销问题产品的,立即采取清理、屏蔽和下架措施 [5] - 加强对拖拉机相关产品的网络交易监测,对平台内商家违法行为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将依法追究电商平台法律责任 [5] 整治措施:执法与社会共治 - 各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强化信用监管和行刑衔接 [5][6] -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 [6] -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产品知识,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农户质量意识和辨识能力 [6] 组织保障 - 各地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措施落实,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深挖问题线索 [7] - 加强部门合作、区域协作、执法联动,做好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形成工作合力 [7] - 推行合并检查或联合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7]
四部门发通知 联合开展劣质拖拉机等农机产品专项整治
央视网· 2025-10-23 15:17
专项整治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决定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 [1] - 行动目标为综合整治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乱象问题,加强源头管控,净化农机产品市场环境 [1] - 全链条规范拖拉机等农机产品行业秩序,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从顶层制度到监管执法全面发力 [2] 目标任务 - 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调整优化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措施,加强生产源头管控 [2] - 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全面规范拖拉机等农机产品市场秩序 [2] -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2] - 加大警示曝光和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农户辨识能力,切实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 生产源头管控措施 - 生态环境部门研究修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明确生产出口用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执行我国排放标准要求 [3]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动大马力拖拉机等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智能农机、新能源农机及农机低碳减排技术与装备标准研制 [3] - 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3] 产品监督检查措施 - 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拖拉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3] - 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拖拉机等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力度 [3] - 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使用管理工作,执行好对"三无"拖拉机不予登记上牌、不予补贴等规定 [3] 电商平台监管措施 - 加大对电商平台特别是直播电商的监管力度,指导督促电商平台开展网售拖拉机等农机产品问题排查 [4] - 建立完善的经营者和产品资质公示审核机制,重点审核产品主要参数如发动机排放标准(国Ⅱ、国Ⅲ、国Ⅳ等) [4] - 对网络主播以"低价处理""清理库存""出口产品"等话术营销问题产品的,立即采取清理、屏蔽和下架措施 [4] 违法违规行为打击 - 各部门结合职责,依法对生产、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5] - 强化信用监管,将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 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伪造证件、定金诈骗、销售假冒伪劣等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社会共治与组织保障 -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产品知识,提升农户质量意识和辨识能力 [5] - 各地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深挖问题线索,铲除相关产业链条 [6] - 加强部门合作、区域协作、执法联动,推行合并检查或联合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6]
四部门:对发现电商平台上宣传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 将依法追究电商平台法律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3 15:15
专项整治行动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劣质拖拉机等农机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1] - 专项整治行动旨在督促指导电商平台进行问题排查[1] - 重点监管对象为电商平台特别是直播电商[1] 电商平台监管要求 - 要求电商平台建立完善的经营者和产品资质公示审核机制[1] - 重点审核产品主要参数,特别是发动机排放标准(国Ⅱ、国Ⅲ、国Ⅳ等)[1] -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平台内商家违法行为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平台法律责任[1] 问题产品处置措施 - 对网络主播使用“低价处理”、“清理库存”、“出口产品”等话术营销问题产品的,立即采取清理、屏蔽和下架措施[1] - 加强对拖拉机相关产品的网络交易监测[1] - 重点打击宣传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国Ⅱ发动机、劣质“三无”拖拉机的行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