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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 中国铁建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建,英文名称为China Railway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Limited(CRCC)[3] - 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东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7,954.15万元[3][6] - 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3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3]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357,954.15万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1,150,324.55万股(占比84.71%),境外上市外资股207,629.60万股(占比15.29%)[7] -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00,000万股[7] 公司治理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46][47] - 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职工董事[54] -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22][23]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36][37]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勘查、设计、技术咨询及工程总承包[5] - 业务范围涵盖境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设备制造安装、进出口业务等多元化领域[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1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18][19] - 公司建立了类别股东表决机制,保护不同类别股东权益[41][42][43] 重要财务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守严格审批程序,部分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20][21] - 公司可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特定用途[9][10]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