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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新规10月1日落地,银行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30 18:51
监管新政核心内容 - 被称为“助贷新规”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将于10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 [1] - 新规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划定明确合规红线,并将对助贷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1] - 新规核心要求之一是商业银行对助贷合作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银行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1][4] 银行合作白名单披露现状 - 截至新规落地前夜,六大国有大行及多家股份行仍未公开合作机构名单 [1] - 多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外资行已披露合作机构白名单,包括平安银行(40家)、招商银行(15家)、恒丰银行(13家)、兴业银行(10家)、华夏银行(10家)、广发银行(5家)等 [4] - 城商行中徽商银行(39家)、广州银行(17家)等,农商行中江苏江南农商行(15家),外资行中富邦华一银行(52家)、开泰银行(14家)等,以及直销银行百信银行(56家)均已公布名单 [5] - 从已公布名单看,“巨头霸榜”趋势显现,互联网巨头关联机构如蚂蚁、京东、腾讯等成为银行偏好合作对象 [5] 行业格局与商业模式变化 - 助贷市场资金与流量资源加速向头部集中 [1] - 新规对“综合融资成本”严格管控,直指年化综合成本超24%的产品类别 [1][9] - 年化利率24%以下的资产成为机构争抢的“红海”,而年化综合成本高达36%的资产类别正被银行与消费金融公司集体拒之门外 [9] - 无法进入银行白名单或仍以高息模式运营的助贷平台开始寻求信托资金等替代渠道,但信托资金成本普遍高于银行且同样受成本上限约束,进一步挤压中小平台利润空间,加速行业洗牌 [9][10] 银行差异化策略与业务模式 - 不同类型银行在名单规模、合作偏好上呈现差异,与其风险偏好及自身业务模式和发展策略相关 [6] - 以平安银行为例,其“智贷平台”业务模式面向暂无适配产品的客户,在用户授权前提下推荐第三方持牌金融机构产品,平台明确不对第三方产品的额度、利率及风险提供担保,主要通过撮合服务获取收入 [7] - 部分银行因助贷领域不良率偏高、获客流量成本持续攀升导致利润空间压缩,正考虑收缩甚至退出助贷相关业务 [7] - 国有大行尚未公开任何助贷合作名单,可能与其庞大的客户基数、自主获客能力较强及对助贷业务风险的审慎态度有关 [7] 未来监管关注重点 - 新规落地后,监管部门首要关注点将是定价穿透与综合成本控制,明确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以融资担保费、商城费等名义出现的变相收费现象将成为监管重点 [11] - 监管部门将着重评估银行总行在系统建设、制度流程、人员配置等方面是否具备独立风控能力,是否对规模、增速、集中度、不良贷款率等指标实施严格管理 [11]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是另一监管重点,对于因利率不透明、强制搭售、暴力催收等不当行为引发的客户投诉,将引发监管部门高度关注与严肃处理 [11]
助贷新规10月1日落地,银行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合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30 18:13
文章核心观点 - 助贷新规将于10月1日落地实施,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划定明确合规红线,并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1] - 新规通过“白名单”管理和综合融资成本管控,推动助贷市场资金与流量资源加速向头部集中,行业格局面临重塑 [2] - 监管重点将转向定价穿透与综合成本控制,银行总行履职尽责情况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1][12] 商业银行合作机构白名单披露现状 - 截至新规落地前夜,六大国有大行仍未公开任何助贷合作机构名单 [2][8] - 多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外资行已披露合作机构名单,例如平安银行(40家)、招商银行(15家)、恒丰银行(13家)等 [4] - 已披露名单显示“巨头霸榜”趋势,蚂蚁、京东、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关联机构频繁出现在各银行白名单中 [5] - 不同类型银行在名单规模和合作偏好上存在差异,例如平安银行的40家合作机构数量位居前列,与其“智贷平台”业务模式相关 [7] - 部分银行因不良率偏高、获客成本攀升导致利润空间压缩,正考虑收缩甚至退出助贷业务 [7] 新规对综合融资成本的管控 - 新规明确规定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10] - 新规直指年化综合成本超24%的产品类别,年化综合成本高达36%的资产类别正被银行与消费金融公司集体拒之门外 [2][11] - 资金结构出现显著分层,年化利率24%以下的资产成为机构争抢的“红海”,高息资产逐渐失去银行资金支持 [11] - 部分无法进入白名单或仍以高息模式运营的助贷平台开始寻求信托资金等替代渠道,但信托资金成本普遍高于银行且同样受成本上限约束 [11] 新规落地后的监管重点 - 首要监管关注点是定价穿透与综合成本控制,以融资担保费、商城费等形式出现的变相收费现象将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11] - 监管部门将着重评估银行总行在系统建设、制度流程、人员配置等方面是否具备独立风控能力,并管理相关风险指标 [12] -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另一监管重点,对于因利率不透明、强制搭售、暴力催收等行为引发的客户投诉将受到高度关注与严肃处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