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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冶: 中国中冶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4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Metallurgical Corporation of China Ltd,股票代码为601618 [1] - 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日,发起人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10-59869999和传真010-59869988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确定 [2][6]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要业务包括国内外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总承包、工程技术服务、工程设备租赁等 [4] - 经营范围还涵盖冶金设备开发生产销售、金属矿产品投资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4] -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代表处等机构 [4] - 公司拥有融资权,包括借款、发行股票债券、资产抵押质押等 [4] 股份结构 - 公司普通股总数为130亿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30亿股 [6] - 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35亿股,H股28.71亿股 [7][8] - 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16.14亿股,发行后总股本207.24亿股 [8] - 公司股份分为内资股和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6][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16]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16]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抽回股本或损害公司利益 [2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利益,保持公司独立性 [21][22]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 [2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50]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 [50] - 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高管聘任、管理制度制定等职权 [51] 重要议事规则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2/3以上表决通过 [38]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41][4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3] -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