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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壳中介被曝“一房两卖”:购房者付百万房款后,经纪人还带客看房议价
搜狐财经· 2026-02-03 23:40
事件概述 - 青岛市民李先生通过贝壳平台及旗下合作品牌“有一家”门店的谢姓经纪人,于1月10日签约购买一套总价146万元的房产,并支付了定金、中介费及超过100万元房款,约定1月15日过户 [2][3] - 在等待过户期间,该谢姓经纪人仍在安居客等平台发布并推销同一房源,带其他购房者(李先生朋友薛先生)看房议价,涉嫌“一房两卖” [2][7] - 为保障交易,李先生家人曾连续三日“守房”以防其他看房者,房屋最终于1月15日完成过户 [8][9] - 贝壳平台确认涉事经纪人为其注册在职人员,并表示平台规定房源签约后不允许经纪人再带客看房,目前已介入调查但尚未给出处理结果 [13] 涉事平台与中介行为 - 涉事中介为贝壳合作品牌“有一家”房产中介门店的注册经纪人 [13] - 经纪人在买卖双方已签约、房款已转入贝壳共管账户超过100万元、交易进入过户阶段后,仍对外发布房源、带客看房并议价 [2][3][7] - 经纪人曾试图将过户日期从1月15日推迟至1月19日,并多次催促其他意向购房者支付3万至5万元意向金 [9][10] - 事件曝光后,该经纪人以“记不清了”等理由搪塞,否认签约后带看行为 [13] 行业规范与法律定性 - 贝壳平台客服明确表示,其平台房源仅能签约一次,签约完成后绝不允许经纪人再带客看房洽谈 [13] - 律师指出,中介在交易锁定后仍带看议价的行为,既构成中介服务合同的违约,也违反法律规定与行业监管要求 [1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介负有如实报告义务,其恶意行为导致购房者面临风险或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无权要求支付中介费 [14] - 购房者有权要求中介停止违规行为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若遭受损失可依法主张包括房屋差价在内的全额赔偿 [14]
重申中性市场观:平台企业自律助力楼市行稳致远
新京报· 2026-01-30 11:53
行业转型背景与政策导向 - 房地产市场逻辑正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耕,行业进入深度调整与新阶段[1]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1] - “好房子”理念的提出,推动住房消费向品质化、多元化发展,为平台企业划定新的价值坐标[1] 贝壳找房的自律行动与具体措施 - 贝壳找房于2026年初启动“三必做六禁止”自律行动,并推动平台员工及经纪人自愿签署“中性市场观”承诺书[1] - 截至1月28日,自愿签署承诺的经纪人已接近十万名,且数字仍在攀升[1] - “三必做”包括:提供诚信专业服务助力市场稳定、确保房源信息真实与服务承诺兑现、提供全面客观信息辅助用户理性决策[1] - “六禁止”包括:严禁主观臆断唱衰市场、歪曲解读政策、发布虚假信息、引导或强迫交易方抬价降价、飞单跳单返佣欺诈、夸大服务效果误导客户[1] - 贝壳近期对违规经纪人进行了从严处罚,并针对虚假房源、价格欺诈等行业顽疾开展自律行动[3] “中性市场观”的内涵与意义 - “中性市场观”要求职业经纪人不跟风、不炒作、不忽悠,客观、理性、全面地评估市场,在市场高涨时看到风险,在低迷时发现复苏迹象[2] - 该理念超越短期利益,立足于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期主义,是市场理性的锚[2] - 秉持“中性市场观”符合消费者、行业和政府的共同利益,有助于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公约数[4] - 对消费者意味着更真实的信息与更理性的建议,避免非理性决策损失[4] - 对行业意味着可持续的经营环境,避免大起大落带来的生存危机[4] - 对政府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实现稳房价、稳预期[4] 房产中介行业的角色与挑战 - 房产中介是连接供需的关键纽带,其角色定位与责任边界需在新阶段重新厘定[1] - 房地产信息高度不对称,经纪人言行直接影响消费者决策,过去虚假房源、黑中介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与行业信任[2] - 房产中介业务属于“中间人经济”,经纪人群体是信用联盟,行业口碑提升则人人受益,口碑降低则人人受损[2] - 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房产中介的诚信属性更加凸显,其专业水准与职业操守直接决定交易效率和服务品质[2] - 行业正积极向市场稳定器、专业服务商和信用建设者转型[5] 贝壳找房的战略定位与技术支持 - 贝壳找房定位已不仅是交易撮合者,更是行业生态建设者[3] - 公司强调经纪人主权,主张经纪人是行业核心资产,致力于让服务者有尊严[3] - 作为科技驱动的一站式新居住服务平台,贝壳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中性市场观”的实施提供可能[4] - 技术应用包括客观的市场分析报告、真实的价格评估工具、多维度的房源信息展示,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使“客观、理性”成为可量化、可验证的服务标准[4][5] - 这些举措有助于夯实行业的专业底座[5] 市场展望与行业影响 - 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既带来挑战,也孕育着新的机遇[5] - 贝壳的自律行动是行业头部企业对市场转折的积极回应,标志着行业转型的积极方向[5] - 当越来越多的市场参与者认识到并实践这一理念,中国房地产市场才能真正走向成熟与健康[5]
遭遇虚假宣传别慌!这些投诉渠道帮你高效维权
新浪财经· 2025-11-17 17:22
虚假宣传的常见场景 - 电商平台存在夸大功效宣传问题 [1] - 教育机构出现“保过”承诺等宣传噱头 [1] - 旅游产品以“低价高品质”为宣传卖点 [1] 初级沟通与商家直接对话 - 通过商家官方客服渠道进行反馈,例如电商平台订单页联系客服或线下门店沟通 [1] - 利用APP内专属客服通道投诉,如滴滴出行“费用争议”或美团“申请售后”入口 [2] - 沟通时需明确宣传与实际差异点并要求书面解决方案,同时保存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1][2] 权威平台介入的进阶维权 - 12315全国平台作为官方维权主阵地,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45日内办结 [2] - 黑猫投诉平台具有全网曝光效应,可提升企业响应速度,通过微信小程序提交投诉 [2][4] - 行业专项平台提供精准投诉渠道,如旅游纠纷拨打12301,金融产品投诉拨打12378 [4] 法律途径的终极维权手段 - 可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额1万元以下案件诉讼费为50元 [4] - 若合同包含仲裁条款,可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4] - 针对系统性虚假宣传可联合其他受害者发起集体诉讼 [4] 维权过程中的关键法则 - 证据留存涵盖宣传阶段截图、购买阶段发票、使用阶段问题记录等 [4][5] - 投诉需注意时效性,发现虚假宣传后立即行动,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5] - 采取组合策略从初级沟通逐步升级至12315投诉、黑猫曝光及法律诉讼 [5]
房产中介或面临大洗牌,央媒发声,多地行动,房产走势已明朗
搜狐财经· 2025-10-26 07:31
行业现状与消费者情绪 - 房产中介行业从业者数量已超过两百万人[1] - 高达85%的受访者对中介服务表示不满[1] - 73%的受访者明确支持取消房产中介[1] 消费者不满的主要原因 - 许多房产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存在虚假或过期情况以博取关注[3] - 部分中介诱导买卖双方签署阴阳合同以规避税费并增加自身佣金[5] - 一些中介人为哄抬房价和租金以追求更高佣金扰乱市场秩序[7] 监管政策与行业整治 - 住建部联合八部门发布通知重点整治房屋买卖等领域突出问题目标三年内改善市场秩序[9] - 央媒指出中介行业服务不规范现象普遍消费者投诉量持续居高不下[9] - 北京广州南京成都厦门无锡合肥等多个重要城市已对房产中介实施全面监管并加大整治力度[9] 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 政府部门整治力度加大将促使房产中介市场更加规范化不合规中介将被淘汰[10] - 民间资本涌入设立线上房产交易平台降低买卖双方对传统中介的依赖[10] - 一些地方政府牵头设立二手房交易中心以缓解信息不对称例如河南永城成立免费房产信息中心[10]
房产中介女性占比升至超4成
36氪· 2025-06-27 16:07
行业变化 - 2019年房地产行业处于高峰期 2025年已进入生死局 行业6年间发生剧变 [1] - 2025年4月百城二手房挂牌量达270万套 同比增加18.6% 房源供应充裕 [10] - 行业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 购房者倾向于先卖后买 [10] 从业者结构变化 - 30岁以下从业者占比从2019年54.6%降至2025年37.5% 31-50岁年龄段占比上升 [1] - 5-10年从业年限人员占比达23.3% 显示工作稳定性提升 [1] - 女性经纪人占比从2019年35.9%升至2025年42.2% [2] 从业者素质提升 - 大专以上学历从业者占比从2019年49.6%升至2025年55% [6][7] - 2025年学历结构:大专38.1% 本科16.4% 研究生0.5% [6] 作业模式转型 - 线上获客与AI工具使用占比超五成 直播/短视频成为新阵地 [10] - 70%经纪人每天学习超半小时进行自我充电 [10] - 陌生拜访因成本效益成为开发房源重要选择 [10]
房产中介“一手托两家”将终结?这家公司宣布→
第一财经· 2025-06-25 15:06
行业服务模式变革 - 上海链家将于7月1日起试点"单边代理"新服务模式 打破传统"双边代理"居间模式 经纪人需专注服务购房客户或售房业主单一角色[1] - 传统"双边代理"模式下 中介同时掌握买卖双方信息 易因市场供需变化偏向某一方利益 如供小于求时倾向卖家 市场转冷时倾向买家[1] - 部分不规范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黑箱操作" 包括隐瞒不利因素或囤房高价转售[2] 改革动因与行业对标 - 二手房成交周期拉长 库存增加 客户信息渠道多元化促使公司探索更精准的服务模式[3] - 美国等发达国家采用单边代理制度 经纪人像律师一样仅维护单方利益 而国内长期存在买卖双方需主动参与谈判的痛点[3] 具体实施机制 - 经纪人按职级划分角色:M序列店经理默认负责房源端维护管理 A序列经纪人默认服务客源端 达到单量标准可申请调换角色[5] - 房源端经纪人成交占比从45%提升至53% 通过绩效激励强化房源维护[5] - 过渡期内M序列先行转为单边代理 但房源仍由M和A共同维护 A序列经纪人暂未完全脱离"客业都做"状态[5] 配套政策与市场反应 - 中介费率保持原有结构(买家2%+卖家1%) 公司否认将调整为买家1%+卖家2%的市场传闻[6] - 内部人士透露改革兼具降本增效目的 但A序列经纪人可能面临收入下降风险[5]
买房路上的“跳单”风波!
搜狐财经· 2025-06-19 18:47
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 阿文通过A公司中介晓雪获取房源信息并签署《看房确认书》,约定成交后支付2%佣金,若六个月内私下交易则赔偿3% [1] - 阿文绕过A公司以250万元私下购买案涉房屋,A公司以"跳单"为由起诉要求7万元违约金 [2] - 法院认定《看房确认书》有效,阿文行为构成"跳单",酌定违约金为成交价2.4%即6万元 [3][4] 法律对"跳单"的认定标准 - 构成要件包括:中介合同关系成立、委托人实际利用服务、绕开中介直接交易 [7] - 具体表现形式包括直接签约、通过低价中介签约、以亲友名义签约 [7] - 需严格因果关系证明委托人利用了特定服务,公开信息渠道交易不构成违约 [9] 中介机构维权要点 - 需留存三类证据:服务关系证明(如签字文件)、服务内容证明(如看房记录)、交易关联性证明(如价格一致性) [15] - 服务深度影响认定,仅初步带看不构成跳单前提 [11] - 格式条款需合法公平,不得限制消费者比价权利 [11] 房产交易市场规范 - 中介市场信任基础依赖诚信原则,跳单行为会推高行业信息成本 [9] - 制度设计平衡秩序与自由,允许"货比三家"但禁止无偿使用独家资源 [9] - 消费者应避免签订独家委托协议,保留正当交易证据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