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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 卸下指尖负担
人民日报· 2026-02-03 10:16
政务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出台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政务应用程序管理,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提升政务服务和基层治理效能 [1] 整治背景与目标 - 针对政务应用程序过多过滥、多头填报、建设不规范、功能异化等问题,中央网信办自2024年10月以来开展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全国整治工作,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1] - 新规旨在巩固整治成果,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并构建政务应用程序建设与运营的长效机制 [1] 明确禁止行为 - 不得随意或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 [2] - 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外,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 [2] - 不得强制推广下载、考核通报安装使用率或强制要求定期登录 [2] - 不得将政务应用程序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主要载体,或将点赞量、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非必要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 [2] - 不得使用政务应用程序从事经营性活动 [2] 管理机制与职责 - 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发现并整改强制使用、过度留痕、滥用排名、多头填报等问题 [2] - 强调持续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对整改不力、问题频发的责任主体严肃追责问责 [3] - 通过统一备案标准、规范流程和完善信息管理,实现政务应用程序在建设、使用、安全等各阶段规范化管理的制度衔接 [3] 发展方向与技术要求 - 更加注重用户体验,要求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前原则上应对功能完整性、性能稳定性、交互便捷性等进行验收 [3] - 更加注重技术创新,积极采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创新技术,以提升应用程序承载能力 [3] - 更加注重应用实效,加强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优化其功能 [4] 预期影响与基层反馈 - 新规标志着中国政务应用程序管理正式迈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新阶段 [4] - 基层干部反映,新规落地后填报流程将大幅简化、数据资源整合优化,省去重复工作,有助于及时解决群众问题 [4] - 基层期望有关部门能持续优化政务应用程序,进一步整合零散功能、统一使用标准,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开发、多头管理现象,为基层减负担、提效能 [4]
不得将学习时长作为考评依据
新浪财经· 2026-01-29 05:00
政务应用程序管理新规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1] 对政务应用程序建设与使用的具体规范 - 主办单位不得随意或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1] - 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外,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1] - 不得强制推广下载、考核通报安装使用率或强制要求定期登录[1] 对政务应用程序考核与评估的限制 - 不得将政务应用程序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主要载体[1] - 不得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1] - 非必要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应用程序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1]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 就《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 2026-01-29 03:57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旨在对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 - 政策出台背景是政务应用程序在广泛应用的同时,形式主义问题渗透到线上,变异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加重了基层负担并影响工作效能[2] - 政策制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2024年10月以来中央网信办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整治工作,着力纠治政务应用程序过多过滥、多头填报、建设不规范和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3] - 制定该办法旨在巩固全国整治工作成果,明确管理要求,以防止“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反弹回潮和隐形变异,并提升政务服务和基层治理效能[3] 政策制定总体思路 - 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4] - 聚焦“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围绕建设、使用、安全等关键环节明确管理要求和工作职责,推动建立长效防治机制[4] - 坚持系统观念,从机制、制度、技术等方面综合施策,明确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备案工作机制和技术能力支撑,将全国政务应用程序纳入统一技术监管[4] - 深化赋能增效,着眼便民利民和赋能增效,突出政务应用程序功能性能和用户体验,鼓励技术创新应用以提升政务管理服务效能[4] 政策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政务应用程序全周期规范化管理[5] - 政务应用程序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5] - 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参照办法管理[6] - 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可以参照办法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应用程序管理[7] 规范化管理具体要求 - 明确建设要求:县以下(不含县级)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同时提出立项、验收以及功能设置相关要求[9] - 明确使用要求:对政务应用程序填表报数、推广下载、考核通报、从事经营等方面提出要求,严防功能异化[9] - 明确技术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充分考虑对用户端软硬件的适配性,支持在不同操作系统环境下稳定运行[9] - 明确运维要求:加强政务应用程序运行监测,保障可靠稳定运行[10] - 明确安全要求: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保护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10] - 明确保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自监管措施,定期开展检查评估[11] 监督管理规定 - 做好自查: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发现强制使用、过度留痕、滥用排名、多头填报等问题并进行整改[12] - 强化抽查:国家网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定期组织对已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抽查检测,推广先进做法,对违反办法的典型问题、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12] - 依规处置:政务应用程序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撤销备案,并由有关部门暂停主办(使用)单位政务应用程序项目审批、运维经费拨付,待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重新备案后再按程序办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