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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27 18: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ongqing Changjiang River Moulding Material (Group) Co., 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中路6号,邮政编码400709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9,591,086元,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50,000股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 [40]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3][13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4][35]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9]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82] 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10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12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30]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13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40]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 [14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144] 财务会计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15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