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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职员诈骗后打赏6000万:平台、主播应退款吗?
新京报· 2025-07-04 11:55
赃款打赏的法律争议 - 银行女职员席薇虚构理财产品诈骗1.6亿元,其中6000余万元用于直播打赏,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追缴平台赃款[1][3] - 山东案例中财务人员侵占1356.87万元,其中500多万元打赏主播,法院认定平台未提供合理对价服务予以追缴[4] -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审理的2585.5万元职务侵占案中,认为不宜直接刑事追缴平台款项[5] 司法判例分歧 - 有法院将打赏认定为赠与行为,判决追缴平台款项[4] - 有法院认为平台属于"善意取得",不予追缴[5] - 北京市三中院二审认为证据不足证明平台恶意取得,不予追缴[5] 行业专家观点 - 直播打赏应视为信息和娱乐性质的网络消费行为,平台和主播应有适用善意取得的余地[11] - 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33亿人,主播账号突破1.8亿个,行业在法制化轨道发展[16] - 平台若履行注意义务且符合善意取得要件,不应被追缴[16] 平台运营现状 - 映客直播平台27名主播单次打赏金额超过2万元[18] - 平台在软件研发、应用维护方面投入巨大但难以量化到单次打赏[12] - 主播服务与打赏金额的对价性缺乏公允市场价值标准[12]
银行职员诈骗近亿打赏主播6000万,映客被判返1887万
财经网· 2025-07-02 13:55
案件概述 - 银行原客户经理席薇在2009年至2022年间虚构理财产品 私刻公章 骗取31名客户1 6亿余元理财本金 截至案发尚有9000余万未返还 [1] - 其中6000余万被席薇用于直播打赏 包括在映客平台充值5951万元 另一平台充值170万元 [1] - 法院判决追缴直播平台及主播违法所得 要求蜜莱坞公司退还18879144 2元 [1] 平台收益与执行情况 - 蜜莱坞公司披露 席薇在映客平台充值打赏后 主播提现4063万余元 平台含税收益为1887万余元 [2] - 公司认为追缴行为不公平 提出执行异议 但被郑州市中院驳回 [2][3] - 公司已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复议 并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听证会 暂未裁定 [3] 法律争议焦点 - 蜜莱坞公司主张其未参与诈骗 用户打赏行为具有对价合理性 平台承担成本并尽到审查义务 符合善意取得要件 [2] - 法院认为公司异议实质是对刑事判决不服 应通过其他法律程序解决 不属于执行异议审查范围 [3] 案件进展 - 案件进入复议程序 案号为(2025)豫执复181号 2025年6月23日开庭审理 [4] - 公司同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郑州市中院提交材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