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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职员诈骗后打赏6000万:平台、主播应退款吗?
新京报· 2025-07-04 11:55
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编辑 甘浩 校对 刘军 7月2日,新京报刊发"银行女职员虚构理财产品诈骗近亿元,花6000余万打赏主播"的报道,其中打赏款被予以刑事追缴的判决,引发了公众讨论:赃款被 用于直播打赏,直播平台和主播应该退还吗?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使用赃款打赏主播引发的刑事追赃问题,也曾引发法律界的众多讨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争议。有法院认为打赏属于赠与行为或平 台在获得高额打赏时,未提供合理对价服务,对平台进行追缴。也有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平台属于"善意取得"或不宜通过刑事追缴程序处理,未在刑事判 决中作出向平台追缴的决定。 ▲2025年6月23日,河南省高院就网络直播平台申请的执行复议召开听证会,该案中法院判决向直播平台刑事追缴1800余万。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赃款打赏是否追缴判例不一 在新京报的报道中,银行女职员席薇于2009年至2022年间,虚构理财产品,私刻公章,以"保本保息、收益高"等为由,先后收取31名客户1.6亿余元的理 财本金,截至案发尚有9000余万元未返还,其中6000余万元被席薇用于直播打赏。最终,席薇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直播平台及主播被刑事追缴,要 求退还赃款。 新京报记者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