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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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23 09:02
基金基本信息 - 景顺长城沪深3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沪深300增强策略ETF,场内简称:300ETF增强,基金代码:159238)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9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1] - 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 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0] -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11] 募集安排 - 基金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3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2种方式认购 [1][15] - 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4]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12]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15] 认购方式与要求 -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2] -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费率按认购份额递减,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3] - 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 [4][27] -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4][28] 账户与交易 -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尚无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3] - 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7][30] - 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1][32] 费用结构 -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费率表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18] -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9] - 认购金额和认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19][20] 清算与备案 -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4] -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44] -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16][45] - 基金备案条件为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