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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豪江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15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4日,注册资本18,12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 [3]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形式,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9] - 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1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3%,其中首次授予167万股(0.92%),预留19万股(10.22%) [10] 激励对象与分配 - 激励对象共计28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6] - 核心业务人员26人获授155万股,占授予总量83.33% [11] - 激励对象需满足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且不存在违法违规等负面情形 [7]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自授予日起算 [13]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 [13] - 预留部分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 [10] - 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50%,首次授予后12个月开始第一期归属 [14] 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3][4]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9] - 公司已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4] - 计划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