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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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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安全统筹”≠正规保险
金融时报· 2025-08-13 10:26
三是客观认识风险,正规渠道投保。为了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请广大消费者全面客观认识购买 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风险。如有保险需求,请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 交强险及商业保险。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会与开展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等业务的经营主体进行 任何合作。投保前,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保险机构许可证信息。 责任编辑:杨喜亭 一是"安全统筹"≠正规保险,权益无法保障。"交通安全统筹"是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提高 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目的,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 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其经营主体未依法取得保险业 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其与消 费者签订的合同也不是保险合同,相关权益也无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 二是关注投保细节,谨防上当受骗。警惕名称与正规保险公司近似,且带有"统筹""互助""机动车 安全服务""车保""联保"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如遇内容包含"商业电子服务单""汽车服务""安全互助服 务"字样 ...
又一地提示:“安全统筹”≠正规保险,权益无法保障
北京商报· 2025-08-04 12:48
行业风险警示 - 近期关于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的投诉显著增加,经营主体通过名称近似正规保险公司、使用"低保费""和保险一样用"等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 [1] - "交通安全统筹"本质是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的非经营性互助行为,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其经营主体未取得保险业务许可,不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 [1] - 消费者与"交通安全统筹"经营主体签订的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保险法》获得保障 [1] 消费者识别要点 - 警惕名称带有"统筹""互助""机动车安全服务""车保"等字样的经营主体,以及合同中使用"商业电子服务单""汽车服务"等非保险术语的文本 [2] - 需防范价格显著低于市场水平的"保费"产品,避免通过不明链接、二维码或私人转账渠道支付款项 [2] - 支付时应核对对方账户名称,拒绝微信、支付宝私人转账等非正规支付方式 [2] 行业规范建议 - 消费者应通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查询持牌保险机构信息,仅选择具备车险经营资质的正规机构投保 [2] - 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明确不与"交通安全统筹"经营主体开展合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