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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银被证监会公开谴责、罚款2380万港元!
梧桐树下V· 2025-08-30 20:05
核心处罚事件 - 香港证监会对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DB)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2380万港元 [2][3] - 处罚源于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针对该银行自行汇报展开的调查 [2][3] 收费违规行为 - 在2015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间因流程漏洞未对39个全权委托投资账户采用约定费率 多收管理费 [4] - 因采用固定利率对392项浮动利率债务工具错误估值 影响92名客户的组合估值 导致多收托管费和管理费 [4] - 因外部供应商疏忽及监控缺失 在233名客户月结单中高估/低估16只私募股权基金和3只房地产基金价值 致32名客户被多收托管费 [4] - 上述问题合计多收客户费用约3900万港元 [4] 研究报告披露问题 - 2014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发布的261份个股报告和1590份行业报告未披露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的投行业务关系 [5] - 原因为研究披露系统未纳入若干投资银行服务的委托 [5] 产品风险评级错误 - 2012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错误对40只ETF分配较低风险评级 影响93名客户和265宗交易 [6] - 修正评级后识别出10宗交易存在风险错配 产品风险水平高于客户承受水平 [6] 监管认定违规事项 - 未能以适当技能和勤勉尽责维护客户最佳利益及市场廉洁稳健 [6] - 未能确保向客户提供的陈述和资料准确无误导 [6] - 未能确保研究报告符合披露规定 [6] - 未能遵守适用于业务活动的所有监管规定 [6] 处罚考量因素 - 公司已进行审查识别违规根本原因及范围 [6] - 公司对问题作出补救并加强内部监控措施及系统 [6] - 公司已向受影响客户退还多收费用 [6] - 违规属无心之失 无蓄意失当行为 [6] - 公司解决监管关注事项时表现合作并接受调查结果 [6] 公司业务范围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注册经营第1类(证券交易) 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