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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骁长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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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上市券商及总裁,被限高!
证券时报· 2025-09-07 23:09
红塔证券被限制高消费事件 - 红塔证券及法定代表人沈春晖被北京金融法院限制高消费 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涉及执行金额1.02亿元 [2][6] 纠纷背景及仲裁结果 - 纠纷源于红塔证券资管产品"红鑫2号"与上海潼骁投资的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 涉事债券为"19华晨04"(华晨债) [4][8] - 仲裁裁决要求红鑫2号偿还本金、利息、补息、罚息合计9622.11万元 并承担仲裁费73.70万元 [4][9] - 上海潼骁投资对华晨债已受偿金额3647.26万元及未来受偿金额1731.79万元享有优先受偿权 [9] 执行进展 - 北京金融法院于2024年7月1日立案执行 8月1日从资管产品托管账户划扣3793.21万元 [4][10] - 红塔证券表示裁决结果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10] 华晨债违约影响 - 华晨集团2020年10月发生债券违约 未兑付10亿元私募债本金 同年11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8] - 违约事件引发金融机构业务持续受影响 包括红塔证券资管产品质押回购交易纠纷 [4][8]
罕见!这家上市券商及总裁,被限高!
券商中国· 2025-09-07 21:02
红塔证券执行案件及限制高消费 - 红塔证券被北京金融法院采取执行措施 涉及金额1.02亿元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沈春晖均被限制高消费 [1][4] - 限制消费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 自限制消费令发出之日起生效 待公司履行完法律文书义务后解除 [4] 案件背景及仲裁结果 - 纠纷源于红塔证券资管产品红鑫2号与上海潼骁投资潼骁1号的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 涉事债券标的为华晨债 [3][6][7] - 红鑫2号需向潼骁1号偿还本金及其利息、补息、罚息累计9622.11万元 并承担仲裁费73.70万元 [9] - 潼骁1号有权就红鑫2号从华晨集团已受偿的3647.26万元及未来继续受偿的1731.79万元优先受偿 [8][9] 事件进展及资金划扣 - 上海潼骁投资于2025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金融法院7月1日立案 8月1日从红鑫2号托管账户划扣3793.21万元 [3][10] - 红塔证券表示裁决结果对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 [10] 交易细节及违约过程 - 2020年8月红鑫2号与潼骁1号开展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 借款本金5998.50万元 以19华晨04债券质押担保 [7] - 红塔证券因质押债券折算率下调应托管人要求补足现金2950万元 次月取回1000万元 [7] - 华晨集团2020年10月债券违约 本金未能兑付 11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