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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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5 03:3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8,39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921,603.78元 [2]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8月12日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资金到位情况 [2]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监管协议 -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和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4][7][11][17]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限用于指定项目,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7][11][17] - 公司可在监管允许范围内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但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并确保不影响投资计划 [7][11][17]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7][9][11][15][17][20]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7][11][17][20] - 银行三次未履行对账单或大额支取通知义务,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7][11][17][21] - 协议有效期至募集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 [7][11][17][21]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银行需按月向保荐机构报告产品受限情况及账户状态 [7][11][17][18]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时需同步核查专户存储情况 [7][11][17][19] - 资金划付需审核支付凭证要素齐全、印鉴相符及用途合规 [7][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