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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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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 联合公告-深高速认购两项结构性存款产品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交易核心内容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认购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一期),并于2025年7月31日进一步认购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第二期)[1][3] - 两期产品均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发行,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3][4][5] - 第一期产品期限为5个月(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收益率区间为1.2%或3.1%[3][4][8] - 第二期产品期限为152天(2025年8月1日起算),收益率区间同样为1.2%或3.1%[3][4][8] 资金用途与收益特征 - 认购资金来源于深高速2025年3月27日完成的A股发行所募集的闲置资金,募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7亿元[4][8] - 该投资行为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实现保值增值[4] - 产品设计为保本型结构,风险可控,预期可增加公司整体收益[4] 上市公司规则合规性 -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14.23(1)条,两笔交易因由同一银行发行且12个月内完成,须合并计算[1][5] - 对深高速而言,两期产品适用的百分比比率均低于5%,豁免遵守第14章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2][5] - 对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高速控股股东,持股47.30%)而言,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披露交易,需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股东批准要求[2][6] 交易各方背景 - 深高速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含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4] - 深圳国际主营业务涵盖物流、收费公路、港口及大环保产业,战略布局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京津冀地区物流基础设施投资[4] - 江苏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银行(股份代码:600919),与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