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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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等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9 19:44
核心观点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10][11][18] - 公司因实施年度权益分派 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3.82元/股调整为3.00元/股 [19][20][21] - 公司将对10名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441,88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8][21][23]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1日 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11]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全部达标: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7.96% 超过5.54%的考核目标 [14]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994万元 较2019年增长113.56% 超过50%的增长率考核目标 [14][15] - 2024年末绿色低碳电力控制装机容量达到545.06万千瓦 较2019年增长超过450万千瓦的考核目标 [16]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197名激励对象中172名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16][17] 回购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1-2024年度权益分派 每股累计派息0.82元 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3.00元/股 [19][20][21] - 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3.82元/股 V为每股派息额) [21] 回购注销安排 - 回购注销总量441,887股 涉及10名激励对象 [18][21][23] - 6名激励对象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超过六个月 回购297,892股 [18][21] - 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组织任命管理的企业负责人职务 回购75,000股 [18][22] -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1名不称职 2名基本称职) 回购68,995股 [18][23] - 回购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