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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3] -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847.17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41,270.00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拥有两个经营场所 [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4]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五金模具、模具零配件、测试治具、非标设备等产品的销售与生产 [5] - 扩展业务包括电气传动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新能源产品(如光伏逆变器、风电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等研发与销售 [5] - 许可经营项目涉及自动化设备生产、光伏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等 [6]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 公司设立时以2019年4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107,625,720.85元按1:0.4646比例折股,初始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 [7] - 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103,441,270股,均为普通股,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8][17]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 [8][9]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16][4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6][111]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股权、任职或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 [134] 重要业务决策机制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重大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批准 [18][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10%或净利润超年度审计净利润10%等标准的投资事项需董事会审议,更高标准需提交股东会 [48][116]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50][11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质询权、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并可对违规决议提起诉讼 [12][32][34]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 [16][40] - 董事、高管离职后2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持续至公开前 [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