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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特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9-18 19:18
证券简称: 开特股份 证券代码: 832978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 附 25 号 3 楼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2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 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
开特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18 18:38
发行相关 - 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为2,700,000股,全额行使后不超过20,700,000股[10][45] - 发行后总股本为175,538,000股[10][45] - 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10] - 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10]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13] 业绩数据 - 2022年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9.9万辆和250.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2%和23.8%,2022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同比增长3.4%和2.1%[16] -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2021年增长35.13%和60.98%[16] - 2023年1 - 4月我国燃油车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16] - 第一大客户比亚迪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由2020年的7.27%增长至2022年的25.40%[17]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价格年降影响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1.56%、1.23%和0.77%,对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 - 1.04%、 - 0.82%和 - 0.53%[19][72]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757.70万元、38,087.22万元和51,467.7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08.72万元、4,274.01万元和6,880.29万元[20][72] -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71.63%、74.69%和74.84%[21][7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30.23万元、12,034.99万元和16,466.22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56%、21.38%和23.33%[22][79] - 2022年资产总计705,924,787.85元,2021年为562,781,021.45元,2020年为497,618,532.71元[39] - 2022年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51.59%,2021年为42.26%,2020年为38.36%[39] - 2022年营业收入514,677,663.32元,2021年为380,872,184.26元,2020年为277,577,015.73元[39] - 2022年毛利率为31.04%,2021年为32.78%,2020年为32.47%[39] - 2022年净利润77,058,853.78元,2021年为45,897,594.33元,2020年为30,874,530.84元[39]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76%,2021年为14.15%,2020年为10.32%[39] -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股,2021年为0.30元/股,2020年为0.20元/股[39]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分别为26178.84万元、36294.58万元和50279.89万元[59] - 2021年净利润为4274.01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11%;2022年净利润为6880.2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46%[60] 股权结构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海法直接持有公司45,251,489股份,占总股本28.7242%,单独合计可支配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9.2320%,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1.9644%[24] - 公司原股东中金景合曾持股5.1975%,其股份已过户至各合伙人名下[14] - 王惠聪持有发行人16,068,8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0%,已确认不谋求公司控制权,并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股份[110][120] - 郑传发持有发行人549,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35%[121] - 郑冰心持有发行人3,440,51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18%[121] - 和瑞绅持有发行人8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51%[121] 公司运营 - 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上汽集团等汽车整车厂,威马、小鹏等新能源造车新势力及国内外知名汽车热系统厂商[3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1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4项;技术人员151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8.35%[37][57][87]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车用电机功率控制模块及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8592.9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合计13592.96万元[64] - 公司产品出口美国被加征25%关税,报告期内出口美国销售收入分别为1447.16万元、2292.08万元和2482.3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24%、6.06%和4.84%[7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025.87万元、16672.54万元和25692.03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26.18%、29.63%和36.39%[77] -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90%、16.67%和11.45%,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91.62万元、88.29万元和 - 234.42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3.03%、1.66%和 - 2.72%[81] - 公司及子公司依据政策享受15%所得税优惠税率,若资格未通过复审,将按25%税率缴纳[83]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0%、32.56%和30.88%,呈下降趋势[8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126.30万元,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为0.91%;建筑面积1,556.20m²,占公司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为3.83%[23][92]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投项目用地抵押涉及的银行贷款和票据金额合计4,195万元[93] 未来展望 - 公司股票上市1个月内,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启动股价稳定预案[186] - 2024 - 2026年度公司对法利贝尔关联销售金额较2022年度下降幅度不低于30%、60%和100%[186] - 2023年8月1日起,公司参考国内售后客户平均价格或毛利率作为与法利贝尔关联销售定价依据[186]
开特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04 18:08
证券简称: 开特股份 证券代码: 832978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 附 25 号 3 楼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 ...
开特股份: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30 16:09
证券简称: 开特股份 证券代码: 832978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 附 25 号 3 楼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 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2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 ...
开特股份: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7-19 17:31
证券简称: 开特股份 证券代码: 832978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长江路 36 附 25 号 3 楼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 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 108 号) 1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