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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0:47
国机财务基本情况 - 国机财务于2003年9月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成立 属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175,000万元[1] - 2024年8月29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1] - 经营范围涵盖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 协助收付交易款项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 提供担保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票据承兑与贴现 内部转账结算 吸收存款 贷款及融资租赁 同业拆借 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 金融机构股权投资 有价证券投资 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业务[2] 国机财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 国机财务由国机集团及其所属25家成员企业出资组建 经营宗旨为依托集团资源 服务集团发展 以加强国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 坚持安全性 效益性 流动性经营原则[2] - 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 法治建设与战略委员会 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 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 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审议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3] - 总部设在北京 有11个职能部门 部门职责权限清晰 分公司1家设在河南[3] - 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明确党委 董事会 监事会 高管层 内控部门 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内部控制管理中的责任 党委发挥把方向 管大局 保落实领导作用 三会一层分工明确 职责边界清晰 符合独立运作 有效制衡原则[3] - 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 遵循前中后台分离原则 实现对主要业务的条块管理 形成有效衔接 相互牵制管理机制 保证不相容岗位分离[3] - 建立覆盖各项业务和管理事项的较完善制度体系 制度设计遵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授权批准 预算控制 凭证与记录控制 独立稽核等控制原则[4] - 每年组织开展内控制度梳理更新工作 对原有制度修订补充完善 保证内控制度完备性和有效性[4] - 形成完整 有效 可持续内部控制管理框架 遵循评价—改进—执行—再评价—改进—执行循环模式 每年通过内控评价 内部审计及专项检查发现内控缺陷 制定整改计划 健全控制机制[4] - 定期将主要风险按影响程度 发生可能性进行重要性划分 评估分析各项风险承受度 更新核心风险预警指标 调整完善风险管理计划 每年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5] - 信贷业务包括授信业务 自营贷款业务 票据贴现 票据承兑 委托贷款 非融资性保函等 审批过程重点进行政策制度遵循性审查 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性审查和内容完备性审查[5] - 结算业务分为收款业务 付款业务 内部转账 收款业务包括成员单位主动上收 自动收款 代理收款 付款业务分为线下付款 代理付款 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 遵循谁的钱进谁的账 由谁支配原则 恪守信用 履约付款 履行反洗钱相关义务[6] - 投资规模不超过资本净额70% 投资范围限定在国债 金融债券 AAA级企业债券 货币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等风险较小 流动较好固定收益类产品 投资业务风险管理遵循定期评价监测原则[7] - 取得银行间外汇交易中心会员资格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批准 取得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备案通知书 可开展外债额度集中 境外放款额度集中 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业务 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 境外成员企业境外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7] - 通过内部审计 内控评价等内部监督手段验证风险管理有效性 将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等全面风险管理重要内容纳入内部审计范畴 坚持风险导向 围绕主要风险展开专项审计[8] -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显示内部控制环境较好 能保证业务平稳运行和内控制度实施 能有效控制风险 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内控制度和措施覆盖所有部门 业务和管理活动 制度规范 业务操作和风险控制较完善 得到较好贯彻执行[8] 国机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国机财务总资产5,075,964.05万元 负债总额各项贷款2,415,125.12万元 净资产436,728.98万元[8]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6,701.13万元 利润总额14,773.51万元 净利润11,146.99万元[8] - 自成立以来秉持稳健经营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以及国机财务《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规范经营行为 强化内部管理[9] - 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 信贷 投资 审计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资本充足率12.16%高于最低监管要求10.5% 流动性比例47.45%不低于25%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56.06%未高于80%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未超过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6.18%未超过资产总额15%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28.52%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3倍 (票据承兑+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66.23%未高于资本净额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1.48%未超过存款总额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6.97%未高于资本净额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53%未高于资本净额20%[10] 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贷款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各项存款余额占国机财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比例1.45% 贷款余额占国机财务各项贷款余额比例0.06%[11] - 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未发生国机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情况[11]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 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1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0万元 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0万元 报告期内不存在大额现金理财情况[12] 风险评估意见 - 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12] - 国机财务建立较完整合理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控制风险[12] - 未发现国机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国机财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