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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21 21:2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限制性股票2,884.4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36,055万股的8.00% [8] - 激励计划包含首次授予2,307.52万股(占总股本6.40%)及预留576.88万股(占总股本1.60%) [8] - 激励对象为61名核心骨干员工 包含4名中国香港籍员工 [6][7] 激励计划结构设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53元 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均价5.04元的50%及前120个交易日均价3.65元的50% [14]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 设置两个解除限售期 分别自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 各解除限售50% [10][11] - 授予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有或自筹资金 公司未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22] 业绩考核机制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2025-2026年度营收增长率 以2024年为基准 2025年目标增长率分三档(12%/8%/6%) 2026年目标为(18%/12%/8%) [16] - 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报后授予 则考核2026-2027年度 目标增长率分别为(18%/12%/8%)和(22%/18%/12%) [17] - 根据业绩完成度设置阶梯式解除限售比例(100%/80%/70%/0%) 并结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A-E五档对应100%-0%)综合确定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17][18] 公司基本状况 - 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300167 注册资本36,055万元 主营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及激光投影设备制造 [4] - 公司不存在最近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及36个月内违规利润分配等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5] 实施程序进展 - 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尚需履行激励对象名单公示、股东大会审议及深交所备案等程序 [19][20]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