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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业周报(2026、10、11):财险产品开发进一步规范,券商三季报业绩或有所分化-20261011
西部证券· 2026-10-11 18:48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未明确给出非银金融行业的投资评级 [1][10] 核心观点 - 财险产品开发进一步规范,券商三季报业绩或有所分化 [1] - 非银金融行业节前一周(9/28-9/30)非银金融(申万)指数跌1.10%,跑赢沪深300指数0.74pct [1] - 本周(10/08-10/09)非银金融(申万)指数涨0.11%,跑赢沪深300指数1.04pct [1][10] - 证券Ⅱ(申万)、保险Ⅱ(申万)、多元金融指数本周涨跌幅分别为+0.45%、-0.70%、+0.63%,分别跑赢沪深300指数1.38、0.23、1.55pct [10] - 保险板块推荐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太平、中国人寿,建议关注中国财险 [4][14][15] - 券商板块推荐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国泰海通、中信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建议关注中信建投、华安证券 [4][17] - 多元金融板块推荐南华期货A+H、瑞达期货、香港交易所、渤海租赁、九方智投控股、远东宏信、中银航空租赁,建议关注中国船舶租赁 [4][19] 保险板块 - 节前一周(9/28-9/30)保险Ⅱ(申万)指数跌0.18%,跑赢沪深300指数1.65pct [2][12] - 本周(10/08-10/09)保险Ⅱ(申万)指数跌0.70%,跑赢沪深300指数0.23pct [2][12] - 金融监管总局10月9日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11月1日施行,系财险产品监管时隔近十年系统性升格,与《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构成组合拳 [2][12] - 《规定》重申保险利益、损失补偿、射幸合同、风险定价等五大开发原则,划出无实际保障内容、承保投机风险、承诺未出险返还保费等八类禁止开发情形 [2][13] - 对附加险单设专章,要求与主险强关联并做必要性评估 [13] - 管理端压实公司主体责任,要求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产品管理委员会,首席合规官、总精算师对条款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 [2][13] - 禁止以特别约定、批单等方式实质性改变条款费率 [13] - 对签单保费占比5%以上的在售产品实行定期评估,收紧清理注销机制 [2][13] - 已发布行业示范条款的产品原则上应当直接采用,费率原则上以行业纯风险损失率为定价基准 [13] - 短期存量产品集中清理或带来保费节奏扰动、合规成本上升 [13] - 中长期定价纪律趋严与产品出清利好非车险承保盈利质量改善,叠加"报行合一"深化,承保端COR下行主线进一步夯实,份额与估值溢价有望向头部财险标的集中 [2][13] - 截至10月9日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1.69%,较9月30日上升0.42BP [12][22] - 个股周涨跌幅:中国人保(-2.01%)、中国人寿(-1.50%)、中国平安(-0.86%)、中国太保(+0.29%)、新华保险(+0.98%)[20] - AH溢价率方面,截至10月8日,中国人保溢价率最高为72.87%,较9月30日上升7.16pct;中国平安溢价率最低为19.59%,较9月30日上升1.91pct [20] - 10年期国开债(AAA)、企业债(AAA)、公司债(AAA)、商业银行债(AAA)到期收益率分别为1.76%、1.94%、1.94%和1.83% [22] - 10年期AAA-AA级企业债、公司债和商业银行债信用利差分别为40.00、56.19、26.34BP [22] - AAA级10Y-1Y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和商业银行债期限利差分别为46.92、44.22、44.23、37.21BP [25] - 截至10月9日,余额宝、微信理财通年化收益率分别为0.83%、0.91%,环比-0.50BP、-4.10BP [25] - 虽然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有所下调,但在无风险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调的背景下,具有稳定现金价值的储蓄型保险产品优势仍在,预计仍有稳定的需求 [25] 券商板块 - 节前(9/28-9/30)证券II(申万)下跌1.6%,跑赢沪深300指数0.24pct [3][16] - 本周(10/8-10/9)证券II(申万)上涨0.45%,跑赢沪深300指数1.38pct,当前板块PB估值为1.09x [16] - 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第三方平台承接券商需求开展网络营销进一步规范化 [3][16] - 金融机构承担营销全链条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仅限营销展示与跳转导流,不得介入销售全流程 [16] - 自营渠道、投顾服务与客户运营能力将成为券商及持牌投顾机构的核心竞争壁垒 [3][16] - 标普将中国证券业行业评级从bb上调至bb+ [16] - 穆迪将中金公司、中金国际、中信证券、国泰海通4家头部券商长期发行人评级由Baa1上调至A3,有助于头部机构降低海外融资成本,进一步推进国际化业务布局 [3][16] - 2026年前三季度A股ADT为2.6万亿元,同比+55.89%,市场整体交投景气度上行 [17] - 2026Q3 A股ADT为2.3万亿元,同比+7.88%、环比-21.09%,在Q2成交高基数影响下,三季度市场成交环比有所回落 [3][17] - 预计券商三季报业绩将呈现结构性分化,部分券商通过一级投资参与长鑫科技等硬科技IPO项目,有望在报表端兑现股权投资浮盈 [3][17] - 截至10月9日,证券Ⅱ(申万)PB估值约为1.09x,位于近10年以来的4.7%分位数 [17] - 个股涨跌幅表现居前:红塔证券(+3.48%)、国金证券(+1.23%)、国海证券(+1.11%)、山西证券(+0.97%)及中泰证券(+0.92%) [32] - 个股涨跌幅表现靠后:长江证券(-3.02%)、财通证券(-2.99%)、广发证券(-2.70%)、华林证券(-2.49%)及国泰海通(-2.32%) [32] - 证券板块PB估值靠前:华林证券(5.29x)、首创证券(2.79x)、太平洋(2.37x)、信达证券(2.36x)及中信建投(2.08x) [37] - 证券板块PB估值靠后:国元证券(0.82x)、国金证券(0.84x)、东北证券(0.87x)、华西证券(0.88x)及国泰海通(0.89x) [37] - 13家A+H股上市券商中,中信证券溢价率最低为25.69%;中原证券溢价率最高为203.63% [40] - 节前9月28日至9月30日,两市周日均成交额15294.67亿元,较上周环比-20.1%;市场周日均换手率为1.28%,较上周-0.21pct [44] - 节后10月8日至10月9日,两市周日均成交额18055.00亿元,较上周环比+18.05%;市场周日均换手率为1.50%,较上周+0.22pct [44] - 截至10月8日,全市场两融余额为25660.29亿元,较上周环比+0.16%;市场两融余额占沪深A股总市值比重为2.07% [48] - 截至10月10日,股票质押股数为2808.46亿股,较上周环比+0.07%;质押市值为25343.18亿元,较上周环比-0.53%;市场质押股数占总股本的比重为3.80% [48] - 节前9月28日至9月30日,有2家首发A股,募集资金总额14.36亿元,环比-78.55%;有4家再融资项目,募集资金总额30.45亿元 [51] - 节后10月8日至10月9日,有1家首发A股,募集资金总额9.80亿元,环比-31.75%;无再融资项目 [51] - 节前9月28日至9月30日,全市场新成立基金112只,总规模281.45亿元,环比-0.31%;其中偏股型新成立基金38只,规模64.61亿元,环比+55.46%;债券型新成立基金27只,规模180.29亿元 [56] - 节后10月8日至10月9日,全市场新成立基金5只,总规模3.26亿元,环比-98.84%;其中偏股型新成立基金1只,规模2.99亿元,环比-95.37%;无债券型新成立基金 [56] - 截至10月8日,市场非货币型ETF净申购额为156.40亿元;股票型ETF净申购额为179.07亿元 [58] 多元金融板块 - 节前(9/28-9/30)多元金融指数下跌0.3%,跑赢沪深300指数1.5pct [4][18] - 本周(10/8-10/9)多元金融上涨0.6%,跑赢沪深300指数1.55pct [4][18] -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4][18] - 拟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将股票、混合、FOF等非固收产品成立门槛从2亿元、2亿份分别降至5000万元、5000万份(固收类不变)[18] - 2026年前三季度权益类新发基金4853亿份、同比+9% [18] - 对完全复制指数的被动指数基金拟豁免举牌、短线交易及减持限制,将基金互投上限由10%提高至30%、允许FOF投资ETF联接 [18] - 拟完善产品定义分类,允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分别计入股票、债券资产,细化偏股/偏债混合基金界定,新增"无固定期限封闭式基金" [18] - 拟强化投资者利益优先与治理端监管,优化持有人大会安排,完善迷你基金与发起式监管,强化逆周期布局,防范风格漂移 [18] - 整体通过降门槛、优化指数基金运作等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推动行业生态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型,利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4][18] - 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租赁指数、期货指数、金融科技指数和香港交易所周涨跌幅分别为+0.86%、+2.51%、+0.76%和-2.78% [63] - 四个子板块涨跌互现,其中期货指数表现最好,香港交易所表现相对较弱 [63] - 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期货市场日均成交额、日均成交量分别为3.38万亿元、0.33亿手,环比分别+3.86%/-8.40% [65] - 2026年10月5日至10月9日,港股市场周日均成交额为703.42亿元,环比-46.37% [68] - 截至2026年9月30日,南向资金周度净流入2.73亿元,较上周减少196.04亿元 [68] - 截至2026年10月9日,港股市场10月IPO共1家,募资总额25.07亿元 [73] 行业新闻及重点公司公告 - 2026年10月9日,证监会就修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距2014年已逾10年,旨在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76] - 主要修订内容包含三方面: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金投资运作监管要求,压实基金管理人职责;二是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完善权益类基金投资运作安排,为产品创新提供空间,助力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三是优化部分监管指标及机制,提高基金运作灵活度 [76] - 中信证券:2026年9月28日,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同日,邹迎光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会选举出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兼任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主席,并在总经理空缺期间代行总经理职责 [76] - 中泰证券:截至2026年9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5.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5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417.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77] - 拉卡拉:2026年9月30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广州市高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权(标的旗下拥有跨境支付品牌Skyee),公司股票自2026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内披露交易完整方案 [77]
事关公募基金网络营销!又一地监管发声,八大要求明确
中国基金报· 2026-10-10 21:53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各地监管密集出台配套落地通知,北京证监局围绕合作主体、业务边界、转接渠道备案、第三方平台管理、自营App渠道建设、存量整改、信息报送等维度明确八大要求,为证券基金行业互联网营销划定清晰行为框架 [2][3] - 新规落地后,行业依赖外部流量、花钱买导流的传统营销模式迎来根本性调整,营销主导权回归持牌机构,基金公司自建营销矩阵浮出水面 [9] - 行业在营销上或将出现分化,头部基金公司可双线并行,中小机构更多选择轻量化运营,部分银行系、券商系公募具备先天优势 [11] 八大监管要求 - 证券基金机构不得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外的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包括"网络大V")合作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但公益性质投教合作可以开展,需严格把控边界,不得变相带货引流 [4] - 证券基金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过程中坚持业务独立、技术安全、数据保密三大原则,不得允许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介入投资者招揽、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基金销售等基金业务环节 [4] - 向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支付费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客户开户量、交易量、手续费、资金量等基金业务指标挂钩或者变相挂钩,不得通过支付不合理费用等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4][5] - 为证券交易提供转接渠道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需要作为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向证监会备案;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基金申购与赎回转接渠道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同样需要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备案 [5] - 北京证监局通知同时覆盖证券交易、基金申购赎回两类转接渠道的备案禁止合作要求,范围较上海证监局更大 [5] - 证券基金机构在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时,建立健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事前评估机制,重点关注是否介入基金业务环节、是否混淆服务提供主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投资者数据安全、是否合理收费质价相符等 [5] - 2026年第四期机构监管通报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建立事前评估机制,持续跟踪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协议履行情况 [6] - 证券基金机构应当加强自主运营的移动应用程序(App)的建设,引导投资者优先使用自身运营管理的App办理业务,并保障充足、稳定的信息技术投入,确保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发生技术故障等突发事件时可以持续为客户提供服务 [6] - 证券基金机构不得与未完成备案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涉及证券交易、基金申购赎回转接渠道有关合作,存量转接渠道合作需在《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1年内完成整改 [6] - 证券基金机构应当每季度通过机构监管系统报送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转接渠道网络营销有关情况 [7] 基金公司自建营销矩阵 - 自9月30日起,不少基金公司已开始在官网披露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的相关信息 [9] - 综合梳理嘉实基金、易方达基金、广发基金、鹏华基金、招商基金、富国基金、摩根基金、大成基金、天弘基金等十余家披露信息,基金公司合作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可分为三类 [9] - 第一类是第三方代销机构,比如支付宝App、微信App-理财通小程序、京东金融App、陆基金App、天天基金App等 [10] - 第二类是基金公司自己运营官方账号的平台,比如小宇宙、视频号、小红书等 [10] - 第三类是手机终端的应用商店,比如广发基金披露了华为、苹果、OPPO、小米、vivo等公司,从覆盖更广的范围进行详细披露 [10] - 随着基金公司自己运营官方账号的平台、手机终端的应用商店等信息陆续披露,基金公司搭建自营矩阵浮出水面 [10] - 当前已有头部基金公司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自有App、小程序构建自营阵地组合,围绕ETF、行业热点、市场研判等,日常开展投资者陪伴服务 [10] 自建营销体系的优势与痛点 - 自建营销体系在合规可控、客户数据可控、品牌效应上更具优势 [11] - 流量获取难题:第三方平台拥有巨大公域流量池,基金公司自营阵地天然缺少外部自然流量,完全脱离外部平台之后,如何低成本吸引新用户是绝大多数机构需要解决的核心难题 [11] - 投入成本高企:自营App从技术开发、系统迭代、运维保障,再到内容团队、运营团队搭建,都需要持续资金投入 [11] - 头部基金公司可以采取双线并行,一方面持续维护合规的第三方代销合作,另一方面加码自有App、内容账号建设 [11] - 中小机构更多只能选择轻量化的公众号、视频号矩阵开展运营,很难打造完整交易型App [11] - 部分银行系、券商系公募,还可以依托股东端的自营金融App获得客户资源加持,在自建营销体系上具备先天优势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