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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17:18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于2022年4月完成,发行30,327,389股,发行价每股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18.4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6.66亿元 [1] - 公司于2023年9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5,300,676股,发行价每股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2.9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87亿元 [2] - 公司于2024年9月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2,166,377股,发行价每股23.08元,配套募集资金总额0.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0.44亿元 [2] 公司募投项目规划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7.6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50亿元,具体包括: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1.50亿元)、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1.61亿元)、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2.90亿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99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0.50亿元)[3][4]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后总投资3.25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90亿元,具体包括: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0.71亿元)[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计划总投资0.53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0.50亿元,用于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0.41亿元)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0.09亿元)[4] 资金支付置换安排的原因与流程 -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信用证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主要原因包括:支付员工薪酬、社保等需通过基本户操作;集中采购同时涉及募投与非募投项目;境外采购需以外汇或信用证支付;以及支付小额零星费用为提高管理效率 [4] - 置换操作流程包括:建立详细台账并归档付款凭证;定期编制支付汇总表并履行审批程序;在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回至自有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该过程 [5] - 公司认为该安排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且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相关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等额置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董事会认为该安排系基于业务实际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保障项目推进 [6] - 监事会认为该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6] -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7]
普源精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17:18
文章核心观点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计划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无异议 [1][5][7][9]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股票30,327,389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 [1] -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超募资金 - 根据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76,763.12万元 拟投入金额为75,000.00万元 [2][3]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1,612.72万元 [3] - 原计划投资项目包括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 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 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2][3] 本次及历史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 本次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5][7] - 公司曾于2022年4月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当时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同样为29.91% [3] -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符合监管规定 [5] 相关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 - 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 提升盈利能力 [8] -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经核查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有利 对此无异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