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3D打印高分子粉末材料
icon
搜索文档
华曙高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8-28 03:06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2] -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96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414,168,800股的0.7153%,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 - 激励对象总人数9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759人的12.52%,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定需激励人员 [3]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为21.90元/股,该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0%中的最高值 [3][18] - 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安排分三个批次,分别对应授予后12-24个月、24-36个月和36-48个月期间 [3][16]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扣非净利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准,2025-2027年度目标值分别为:营收增长率70%/120%/180%,扣非净利率均要求不低于10% [20] - 个人层面设置五档绩效考核体系,根据业绩目标完成率S确定归属比例,最高100%最低0% [23] - 若公司营收或净利润未达到触发值,当期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20][22] 管理机构与实施程序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执行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审核 [10][11]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且需在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公告 [5][16]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 [4][34] 会计处理与成本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参数包括授予日股价21.90元/股、无风险利率及历史波动率等 [33] - 假设2025年9月中旬授予,预计总费用为待测算值,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3]
华曙高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8 00:41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方式,总授予数量为2,96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414,168,800股的0.7153% [1][3] - 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需满足归属条件后方可获授股票 [1][2] - 计划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后者已授予4,973,983股,两者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9163% [2][3] 激励对象与分配 - 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定人员,总人数占2024年底员工总数的12.52%,含1名外籍核心岗位员工 [4][5] - 核心技术人员获授123,750股(占授予总量4.1769%),其他92名激励对象获授2,839,000股(占95.8231%) [5]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全部计划股票总数不超过股东大会时总股本20% [3][5] 时间安排与归属条件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分三个归属期:首次归属为授予后12-24个月,第二次为24-36个月,第三次为36-48个月 [6][7] - 归属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归属日不得在财报公告等敏感期内 [7][11][13] - 公司董事及高管归属后需遵守《公司法》等减持规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 [8][9] 业绩考核指标 - 公司层面以2024年财报为基础,考核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扣非净利率,分触发值(Am)和目标值(Bm/Bn)两档 [13][16] - 2025年目标:营业收入增长率触发值10%、目标值70%,扣非净利率触发值40%;2026年目标值提升至120%和80%,2027年进一步升至180%和130% [13] - 个人层面按绩效考核结果分五档(S≥100%至S<75%),对应归属比例100%至0% [14][15] 授予价格与调整机制 - 授予价格为21.90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20/60/120日交易均价50%中的最高值(21.90元/股) [9][10] -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授予价格及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需经董事会审议 [19][20][21] 会计处理与成本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按Black-Scholes模型测算,假设2025年9月中旬授予,总费用需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2][23] - 费用摊销期预计为2025-2028年,具体金额取决于实际授予日、归属数量及绩效考核结果 [22][23] 计划实施与终止条款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需在通过后60日内完成,否则终止实施 [6][18] - 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业绩不达标等情形时,未归属股票将作废失效 [11][12][27] - 激励对象离职、退休、身故或职务变更时,已归属股票按不同情形处理,未归属股票可能作废 [28][29][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