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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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汇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
鑫汇科: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
鑫汇科: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及 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 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 可邀请本单位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人员共同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
鑫汇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3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全体董事 ...
鑫汇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 体系建设,强化科学决策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要求以及《深 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置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战略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 (三)提名委员会;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根据《公司章程》、本规则和董事会授权履 行职责。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
鑫汇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3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 ...
鑫汇科: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 | 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 | 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 | | 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 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 | |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 | | | | 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 | |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 |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 | | 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 | ...
鑫汇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
鑫汇科: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6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金额,具体使用金额及使用 方式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发展和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 际需要办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将对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实施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保障资 ...
鑫汇科: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3-12-12 19:06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15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2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8,862.04 万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2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