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83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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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2025年上半年净利增长354.24% 加入IMT-2030(6G)推进组
证券时报网· 2025-08-18 21:2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11亿元 同比增长18.44%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53万元 同比增长354.24% [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617.78万元 同比增长1121.98% [2] 战略规划 - 推行优化后"1+3"发展战略 聚焦5G/6G通信测试、车联网测试、卫星互联网及低空经济通信测试三大方向 [2] - 入选北证专精特新指数样本股 成为首批北证50指数和专精特新"双指数"样本股 [2] 技术布局 - 加入IMT-2030(6G)推进组 成为该全球6G技术研发核心组织成员 [3] - 曾以IMT-2020(5G)推进组成员身份在5G测试领域取得突破 [3] - IMT-2030推进组由工信部推动成立 成员包括三大运营商、华为、中兴、苹果及清华等科研机构 [3]
创远信科(83196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表决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重大投资或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3000万元,或达总资产10%,视为重大投资或支出[16]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7] -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8]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2]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3]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5] - 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及具体方案,在报告中详细披露[25]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7][28]
创远信科(8319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20:03
议案审议 - 2025年8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单次/连续12个月累计财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依章程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2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2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北交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10%[2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一经确认不得变更[3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5]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4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3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9]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8]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选票数=持股数×拟选独立董事人数,非独立董事同理[49]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49]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55] - 纸质邮件通知自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59] - 电子邮件通知以进入指定邮箱时间视为送达[5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61]
创远信科(83196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定期会议,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提议临时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通知,不定期提前3天,全体同意不受限[7]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出席[8][9] 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9] - 关联交易等需经会议审议,全体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9]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过半同意[9] 其他事项 - 可研究讨论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10] - 会议应制作记录并由独立董事签字[11][12][1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6]
创远信科(83196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3] - 购买、出售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适用范围与决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7]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董事长有部分权力,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8] 实施与管理 - 总裁为对外投资实施负责人,负责信息收集并汇报[10] - 指定专门机构研究评估重大投资项目并监督执行[10] - 除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投资,其他授权总裁审批[16] 投资处置 - 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符合法律法规[21] - 批准处置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5] - 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1] 监督检查 - 公司与审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23]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授权批准制度执行、投资计划合法性等[24] 人员派出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子公司派出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27]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裁会议提意见,投资决策机构决定[31] - 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提交年度述职报告[32] - 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对派出董、监事考核,公司可奖惩[33]
创远信科(8319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8票同意[3] 报告规定 - 报告义务人为持股5%以上股东、董高人员等[7] - 知悉信息后应及时报告,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报告[9,10] -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邮件等[11]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或未上报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20: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表决事项 - 披露财报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2]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和内控等[5] -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等[13] - 内部审计等部门提供书面资料[15] - 会议评议后报送书面决议材料,需审议由董事会决议[1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1]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26]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通过日生效[24]
创远信科(8319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9] 知情人范围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相关人员等是知情人[9] 报备流程 - 重大事项按规定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办公室并核实[15] - 董秘核实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并按规定报备[15]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保存10年[16] - 董事等控制知情人范围[18] - 擅自泄密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经秘书处备案[19] - 关联董事回避非公开信息议案表决[19] - 违规给予处分或解除合同等[21][22] - 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2] - 加强知情人教育培训[24]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4]
创远信科(83196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12]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年度总结和次年计划[16] 审计工作要求 - 年度计划含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17] - 审计可采取多种方式并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17] - 获取证据并整理分析,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17][19] 审计报告内容 - 工作结束出具书面报告,说明范围等并发表意见[21][22] 其他规定 - 至少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审计资料归档保管不少于十年,调阅需批准[25][26] - 违规行为报董事会批准后处罚[27][28] - 制度按规定执行,自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1][32] - 创远信科董事会2025年8月18日发布该制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