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83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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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831961) - 股东名册查阅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名册查阅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股东名册管理 - 股东名册为中登公司下发的电子存档,由董事会办公室申请保管[6][7] 查阅规定 - 公司人员查阅需登记,提供电子档案需复核批准;外部非股东不提供查阅途径[9] - 上市公司股东可查阅,现场需带持股证明文件[9][11]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需对股东名册保密,违规担责赔偿[13][15]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后实施[18]
创远信科(831961)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08-18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总裁工作细则》议案[3] - 细则生效及修改需董事会审议,生效后原细则失效[30] 人员资格与任期 - 财务总监需高级会计师资格或相关背景及8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8] - 总裁和高管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聘连任[10] 总裁权限 - 决定3%以下固定资产投资等方案和办公用房装修项目[12] - 处置300万元以下且不超净资产10%的闲置固定资产[12] - 决定单笔20万以下及年度累计50万以下的赠与或受赠事项[12] - 决定特定关联交易[12] 职责分工 - 财务总监组织拟定年度利润等计划[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务[16] - 总裁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并保证真实[17]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25] - 议题包括规定事项等[25][26] - 会议形成纪要,主持人审定印发及发放范围[26] 薪酬与奖惩 - 董事会决定总裁及高管薪酬、绩效评价并制定考核方案[27] - 重大贡献可嘉奖,造成损失应赔偿,犯罪追究刑责[28] 其他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薪酬制度议案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薪酬审议权责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考核和方案[9] 薪酬构成及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组成,分别按月和按年发放[12] 薪酬调整及计算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增幅、公司经营等,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4]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18]
创远信科(8319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8] 变更与选聘关注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应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2]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应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12]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相关情况[14] 文件保存期限 - 选聘文件等相关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 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选聘时间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监督核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核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1] - 监督核查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等[21]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2]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22] - 股东会可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22]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22] - 若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20:03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0]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10] 董事提名与撤换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4] 董事履职与辞任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出席超会议总数1/2,董事书面说明并披露[14]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2个月内完成补选[14]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3年,忠实义务仍有效[1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9] 董事会审议事项 - 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章程规定需股东会的提交,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2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审议[28]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审议[28] - 多类交易指标达一定比例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29] 董事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39] - 多方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39] - 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41]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46][47]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48][50]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过半数出席,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50] - 会议记录相关人员签名,保存10年[52][54] - 变更会议信息或增减提案提前3日通知,不足顺延或全体认可后召开[39] - 董事委托需明确表决意见,有多项限制[44][45] - 原则不审议未列明议题,特殊情况到会董事过半数同意列入[48] 其他 - 2025年8月15日第七届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决议报送北交所备案并披露,公司在规定平台公告[59] - 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63][64]
创远信科(8319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9]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协议管理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主要内容,提前终止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1] 项目管理 - 出现严重影响募投计划情形,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17] 现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应为安全性高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18]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12个月[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2] - 超200万元或项目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3] - 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净额10%,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3]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6个月内实施[23]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30] 检查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30]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自动失效[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4]
创远信科(83196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18 20:03
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与任职资格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6]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不得提名为公司候选人[7] 人员设置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8] 任职经验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9]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1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经股东会选举[16]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8] 履职监督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12个月未出席超半数,提名人需披露[15]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5] 辞职与补选 - 不符合任职资格1个月内辞职,未辞则董事会提请撤换[9]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21]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人数不够,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21] - 辞职使比例低于规定,下任填补后报告生效[21]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专门会议审议[25] 意见披露 - 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27] 报告义务 - 发现违反规定未说明或披露,可向证监会和北交所报告[27] 资料披露 - 发布选举通知时披露相关声明、承诺和审查意见并报送材料[18] 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1] 会议资料 - 审计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1] 意见要求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意见明确清晰,含五项内容并签字报告[28] 调查与报告 - 发现四种情形履行尽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27] - 出现五种情形及时向北交所和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30]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知情权等[30] 信息披露 - 履职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1] 费用承担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给予适当津贴并年报披露[31]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发布通知时披露[32]
创远信科(83196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29] 担保申请与审批 - 申请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书及附件[11] - 被担保人近3年财务文件虚假不得担保[12] - 除特定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议[13][14]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部分情况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4]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等情况,财务启动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0][21]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通报董事会[27] - 多保证人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超份额责任[28] -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9]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审批[30]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负责人,办公室承办工作[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24] - 财务向注册会计师如实陈述担保事项并提供资料[24] - 有过错责任人,董事会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26]
创远信科(831961)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加强承诺管理,规范履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5]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含事项、方式、时限[8][9] - 履行有问题应告知并提供担保,达条件及时履行[10]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情况,董事会督促遵守[10]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特定情形可操作[10][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15]
创远信科(83196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8 20:03
制度相关 - 2025年8月15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8票同意[2]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12] 报送要求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4]